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越秀集团及越秀物业拒绝按购房合同进行房屋交付

时间:2024-10-21

涉及单位:越秀集团,越秀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一、事件说明

2024年9月21日,越秀湘江星汇城三期9栋1402业主报告厨房漏水,越秀逐层排查时发现本人所购买9-#1702全屋被污水浸泡,木地板、瓷砖、踢脚、门套、鞋柜、墙面均浸水发霉。

二、泡水原因

越秀声称9-#1702全屋被污水浸泡原因为管道堵塞,人往下水道中丢弃了钢丝球和毛巾并卡在我家下水管道处,楼上下水无法通过,从我家主卫下水管道中溢出导致。

三、双方争议

我方尚未完成收房,就发生全屋污水浸泡事件。我方认为,开发商有义务按购房合同中交付标准向本人交付购买商品房;物业公司有义务对发生浸泡事故原因进行彻底调查,消除泡水事件再次发生的隐患,并协助开发商对泡水房屋进行彻底清洁、修复、还原。但是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全部拒绝承担任何责任,直言发生的事件和他们没有关系。

四、我方认为事故责任

因9-#1702在之前交房验收过程中,仍存在大量问题需要整改,业主并未收房,故针对此次污水浸泡事件,作为业主,有权对开发商和物业公司进行追责。

(一)开发商责任

房屋尚未收房,更在保修期内,在9-#1702楼上绝大多数房屋空置、无人居住的情况下,就发生了下水道堵塞、返水事件,使人不得不质疑下水管道的设计或施工质量存在问题。如后期装修、入住后,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将造成业主更大损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需提供下水管道的施工不存在设计和质量缺陷的证明,如有缺陷必须整改到位以确保后期不在发生此种情况。

(二)物业公司责任

1、越秀于9月21日发现9-#1702被污水侵泡后,一直对本人隐瞒实情。直到9月23日晚21:00点左右,其他业主将此事件告知本人家属,我方才知晓此事。9月24日,本人通过电话就此事联系越秀负责本栋管理主管时,其答复“因为本人尚未收房,所以可以不用通知我们”(有录音)。因为越秀害怕我们及时到现场了解实情,选择了对我们进行隐瞒,导致我们没有第一时间看到全屋被污水浸泡的惨状,让我们无法正确评估全屋受损程度。

2、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的维护和管理,包括对公共管道的定期清理。但在这件事情上,物业公司明显未能定期清理和维护公共管道,导致管道堵塞,对我购买的住房造成损害。

3、越秀在发现问题后,对下水管道进行了疏通,但未就此事给与本人任何通知,且在未有任何沟通、说明的情况下,将本人购买住房的卧室地板全部撬除、被水浸泡的墙面外漆全部铲除,更换进门密码,意图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房屋表面修复(对不可见的瓷砖及下部管道不作修复),隐瞒此次泡水事件可能导致的污水细菌污染、地暖损害等伤害,置本人及全家老小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于不顾,所作所为及其恶劣。

四、我方诉求

针对此次污水侵泡事件,本人及家人诉求如下:

(一)按我方同开发商签署的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标准进行房屋交付。

我方同开发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有义务按合同约定的交付标准对我方进行房屋交付。在我方尚未正式办理收房手续的情况下,房屋发生损坏,我方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将房屋恢复到交付标准进行交付:1、对被下水到污水浸泡过的地方进行全面清污、消毒工作;2、更换所有被污水侵泡过的瓷砖、木地板、家具、房门;3、对泡水墙体进行全面二次粉刷。4、对全屋地暖管进行更换及其他地埋管线进行检测更换。

(二)完成彻底整改,杜绝此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越秀声称管道堵塞、返水的原因是贵司验收后有人往下水道中丢弃了钢丝球和毛巾并卡在我家下水管道处,楼上下水无法通过,从我家主卫下水管道中溢出。我方对越秀的此说法存疑:我家楼上19、18楼都没有进行装修,也没有人居住,如果是20楼或以上的人员往下水管道中丢弃杂物导致水管被堵,为何杂物会顺利通过楼上两层卡在我家水管处?是否因为我家楼层处水管比楼上楼层水管更细?或是因为我家楼层处水管有非自然弯曲导致容易卡堵?因此,我方要求贵司对17楼处的下水管道重新进行通水检测,对存在可能导致再次拥堵的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整改,务必避免因为管道结构问题导致异物堵塞、返水事件的再次发生。同时需给出说明,如万一再次发生管道堵塞返水事件,越秀将如何进行及时处理及补救,避免出现此次因贵司行动缓慢导致我方的巨大损失。

(三)截至我方收到按合同标约定标准交付的商品房并办理完收房手续为止,我方不予缴纳物业管理费用。

(四)对我方在此次事件中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泡水事件发生后,我对购买房屋的损坏、贵司的冷漠做法、出尔反尔的处理态度感到极度愤怒,精神压力巨大,连续多夜整晚失眠,已出现心悸、心颤症状。近期,本人将去医院进行全面体检,如医生证明存在因精神压力导致的身体和精神问题,本人将向越秀进行精神及身体损害方面的索赔。

综上,对于开发商及所属物业公司在此次污水侵泡事件中的处理方式,本人表示相当不满和愤慨。此种欺骗老百姓、恶意隐瞒、糊弄业主的行为不应代表国企作风。望贵栏目能帮助我们弱势群体对抗此种不法行为,要求其自觉承担法律及社会责任,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望城区网上雷锋哨 2024-10-23 15:08:20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质量相关问题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经查,湘江星汇城9栋1702户污水管有生活物品堵塞,导致卫生间反水和渗漏,物业公司已进行应急处理。由于该问题不属于
    房屋质量问题,相关责任追究和维权问题,建议您与相关责任方协商处理,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22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