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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与仲裁委员会处事不公正

时间:2024-10-18

涉及单位: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区: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

2024.3.8号在南京江宁区百家湖万科公司佳湖绿岛小区做保安员,是通过网上应聘工资按210元一天给,其中在微信通过引导签署一份河南悦锦科技有限公司的协议书,也没明确告知,说这是做个流程而已,办理手续在高尔夫国际花园提交简历,说有合同但没说何时签,入职半个月才说我们是外包公司人员不是万科公司的,在职期间管理员存在对外省人区别对待对当地人只说不做甚至像没事那样说说而已,而且说试用期没有月休说法要预约申请才能休也没有加班费,其中三月份以不服从管理为由扣我一百块还想赶人走,万科公司每个月调查满意度让我们自己人在小区门口人行通道互相语音智能通话考核时,既然还谎称说政府要求这样派出所有时候也要检查的,招聘人说才同意继续上班,但是他们还是变本加厉逼迫走,从上厕所不接岗甚至当作没听见,到不让坐在值班室还要进直播室看监控和操作设备,而且还让我一个人签违反规章规则管理员说每个人都要签,问其他同事说没见过最后准备辞职他们还想以调到其他小区才批准逼人,所以4月27号见过同意才离职,他们不开离职证明说我跟对方公司签署协议,又在三个月试用期内没有,12345投诉劳动监察大队联系万科说让等通知结果过六天联系万科说没同意,劳动监察大队切反过来让我自己去要,仲裁委员会援助律师第一个说经济补偿金要提被迫离职申请才有只能告一家公司,第二个听不懂他说的话,第三个说告发工资的公司,结果发现悦锦公司遗留二十五个电话都不是他们公司的而且查看要花57元会员费连地址也不准确,地图上没有这家公司位置是块空地,6月份查看他们才提供真的地址但是电话是前台接待第二个是经理电话,第三个说是顾问管理,经过仲裁委员会联系也不协调才去法院起诉,但因为前面两个部门处理不好导致法院告诉说告错公司,他们说协议书上写是自由工作不是派遣公司没有劳动关系,建议先撤诉把两家公司一起仲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现在广州上班但两次来回奔波很累,因为想请律师可能这些赔偿金都不够支付律师费。

我认为像签署协议是有劳动关系而不是以他们名义定论为不是法律不应该支持,那样只会让更多人陷入困境处理更加复杂。

我的诉求是按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保赔偿双倍工资6300元,经济补偿金3150元加班费420和100元扣掉的工资,很多上班的保安员都没给买社保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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