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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办理产权证

时间:2024-10-17

涉及单位:嘉禾县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嘉禾县

开发商欺骗业主购房,交房第三年后还要业主缴纳补差款,多次投诉到住建,税务,自然局,县政府办,最终开出一张欠款的房款发票,严重违法民法典,票务管理办法,相关政府部门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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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禾县互联网宣传管理中心 2024-10-24 10:41:47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嘉禾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直按规定流程给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目前已有九百多户业主取得了不动产证。诉求人于2016年11月30日购买闽城·嘉州阳光小区的房子,按预售面积119.44㎡、单价2443元/㎡成交,预售总房款为291800元,并签订了商品房预售买卖合同。2020年9月12日测绘机构出具了房屋实测报告,该房屋实测面积为122.42㎡,该房实际房款为299080元,业主须按合同补齐房款差额,嘉禾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实际房款开具发票后,通知诉求人补交房款及领取发票,诉求人一直未补交房款,从而无法领取发票。经过诉求人的反映,在税务部门的监督下嘉禾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了预售面积119.44㎡、预售房款291800元的发票,并在备注栏备注实测面积、实际房款以及计算出了未补交房款差额给到该业主手中。之后该业主继续投诉税务部门,在不补交房款差额的情况下要求嘉禾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必须对其开具实测面积122.42㎡、实际房款为299080元的发票,嘉禾闽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未收到实际房款相对应金额拒绝开具实测面积发票。税务部门按合同单价以及实测面积计算实际房款来开具契税完税证明,诉求人未补齐剩余房款,税务部门无法开具契税完税证明,导致该业主不动产证无法办理。

    嘉禾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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