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6
涉及单位:望城区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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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6
涉及单位:望城区政府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望城区房产方面的民生投诉据说是居高不下,雷锋故里,名望之城的幸福指数想必是惨不忍睹的。这一切之根源,我想望城区政府难辞其咎。
今年五月,望城区恒大名都物业方金碧物业一纸通告强制收取业主停车费,与广大业主产生巨大矛盾,激烈对抗由此而生,延宕至今。
作为地方政府本因遵循法律,公平看待此事,但明显的,望城区政府对此事持偏袒态度,以行政手段干预民事纠纷,全面部署,支持物业收费。期间具体情况,政府内部各部门的交流记录应有记载。从外部迹象观之,三月,名都社区会议就有讨论停车收费事项,之后社区组织过沟通会等,虽然是沟通会,但基本是宣讲,并不让业主反驳,几次沟通会皆不欢而散。
至五月27日,恒大名都爆发业主事件,业主拆除了物业于地库的栏杆,后多名业主被以“损坏公私财物”罪名行政拘留。之后暂停收费,物业又从人防办和资规矩搞了两份文件,于7月10日再次强制启动收费。
有关物业收费之法律依据,后附说明,但7月10日,物业再次强制收费之际,有出地库的业主表示反对,并据理力争。
恒大名都小区十三年未收取停车费,忽然一纸通告强制收取,业主亦有历史原因及充分的法律依据拒绝被收取,在法律问题未裁定,民事纠纷未解决之前,业主正当的出行权不容被侵犯,故业主不缴费并要求正常出行合法合情。
于情于法,于当时状况,都不应被行拘,可在名望之城的望城,这事就发生了。
望城区政府如此之力度介入,这一切是为何?
之前社区书记说过,恒大名下产业已国有化。后来月亮岛街道出面再次召开沟通会,街道人大主任熊正国同志当着广大业主的面信誓旦旦地说:是因为恒大资产已被深圳国资委收购,所以嘛!
很快有业主致电深圳国资委询问,结果深圳国资委表示并未收购恒大湖南资产,我们的熊主任出了个大乌龙,后来业主问询街道为何,被回答说是口误,似乎他们也不清楚到底是怎么个情况,或是他们根本没弄清楚。后来社区书记又说是广东省某国资机构成立的什么怀化保交楼专班,语焉不详。
如此神龙见首不见尾,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么大的行政介入力度,到底是有相关单位致函委托,还是一些领导之间的私人请托?其背后是否有利益输送,值得调查。
时间到了九月,名都的一些热心业主经查询,获得人防办及资规局出具的释明文件,释明其之前出具的文件并不具备证明名都地下车库产权功能的回复。之后,小区的一些业主再次报警要求拆除栏杆。当时月亮岛街道派出所出警,来的警察也建议物业拆除栏杆。物业人员溜之大吉。后来业主拆除了栏杆。之后警察并未追究。后来物业再次将栏杆装上,又有业主拆下。整个国庆期间,物业再无重装栏杆之举,但时至10月15日,物业报案,说该业主人为恶意损坏栏杆。
物业人员大概简单一点,还只是报案人为损害栏杆,毕竟上次行政拘留业主,罪名也是损毁公私财物,但望城区公安分局此次传唤的理由是“扰乱单位秩序”。
你这个单位是服务业主的单位啊,业主受委屈了,被限制了,只是解除出行阻碍,怎么上次就是损毁公私财物,第二次是没有任何问题,这次又是扰乱单位秩序了呢!
恒大名都自2011年交房以来,一直未向业主强制收取停车费,这其中有历史原因,亦有现实法律未决的原因。
物业公司收费依据是望城区人防办和资规局的文件,纯属障眼法,以人防办与资规局的公信力为自己背书。人防办只能说明地库不是人防工程(此项已然违法),资规局文件只能说明地下车库没有占有共有道路和其它场地,都没有证明地库产权归属物业,亦没有涵盖地库权属的所有情况。放大这两份文件,宣扬政府文件为依据,误导性陈述、不完整的信息呈现、利用人们对政府部门的权威的信任,其行为无疑涉嫌滥用权威。
小区业主拒绝缴费依据:
1、长沙恒大名都小区由湖南盛基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在项目开发过程中,湖南盛基置业有限公司明确将地下车库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进行规划与建设,其建设成本作为公共配套设施费用的一部分,已经分摊到了整个房地产项目的可售面积中。这意味着,购房者在购买房屋时,实际上已经为地下车库的建设成本支付了相应的费用,地下车库是小区公共配套设施。2、《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虽然该条款未直接针对建设成本列入小区开发成本的地下车库权属作出具体规定,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司法解释支持了公共配套归全体业主共有的观点。
3、《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物业擅自增加业主义务,未经协商,违反了该条款规定。
4、《物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但在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中,地表、地上和地下空间是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规划和使用的。长沙恒大名都小区的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已明确登记为全体业主共有,该使用权应涵盖地下车库所在的地下空间范围。
5、购房合同中的格式条款,若存在免除开发商责任、加重业主责任、排除业主主要权利的情形,应认定为无效。即使购房合同中有关于停车位归属的条款,也不能对抗依法登记的不动产物权。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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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发布题为《望城区政府及月亮岛街道干预民间经济纠纷》的情况已收悉,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恒大名都小区地下车库自2011年1月交付起一直供业主免费停车,随着入住率不断提升,小区车位供不应求,停车秩序混乱,车库日常养护、管理压力逐年增加。前期,金碧物业公司已启动停车收费工作,因部分业主强烈反对,强行将地下车库门岗设施拆除,导致停车收费工作中断。2024年10月16日,金碧物业公司再次启动恒大名都小区停车收费工作。
开发商湖南盛基置业有限公司与金碧物业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服务协议》,授权金碧物业公司经营管理停车收费事宜。2012年,金碧物业公司按照《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取得望城区发改局的停车收费标准审核备案,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已购地下库停车位30元/月,租赁停车位含服务费最高不超过270元/月。
二、处理情况
针对业主关心的车库权属等问题,街道、社区已多次组织开发商、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召开协调会议进行答疑解惑,缓和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此外,长沙市望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望城分局、长沙市望城区司法局以及长沙市望城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针对恒大名都小区地下车库问题已进行书面联合释明,明确“由湖南盛基置业有限公司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后续,街道与社区会加强调度,督促物业公司做好沟通与服务工作,保障恒大名都小区停车收费工作有序开展。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