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5
涉及单位:湖南特拉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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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5
涉及单位:湖南特拉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
我司湖南特拉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特拉维夫创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尔湾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因没有报税,被税务部门电话告知要罚款。
只是注册了公司 ,没有经营收入。我自己也不懂税务这些规定…… 希望贵单位多多谅解,请税务部门取消罚款为谢!
这几年我们老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过!非常的不容易!现在老百姓的日子太苦了……钱越来越赚……
税务部门都不通知一声就把公司变成“非正常户” 都没收到过通知、短信通知也没有…… 这样的做法同党和政府、地方政府支持创业创新、支持中小微民营企业的有关政策是不一样的!
有关的政策规定真的也是太多太复杂了 还经常在变……个人是真的不懂 不是故意犯错的!
像每年的年报申报 有关政府部门会在截止日期之前多次短信通知提醒⏰🔔 所以这项工作我个人就是按时完成的 没有犯错!
在税务这块 我们老百姓是外行 根本不懂的 税务单位才是专业的、为人民服务的!
在我们国家 为人民服务、处理普通老百姓的许多切身利益问题 有时候应该是“情理法”有机统一 “情”要排在第一
其次,党和人民赋予你们这些单位、公务员的立法权、执法权、监督权,都在你们那里 法律法规要不断创新适应人民群众的新需求……
1、治理、管理虽仅有一字之差,但“治理”蕴含的执政理念、思想、方法是完全不同的
3、综上,希望市区有关部门停止、撤销此类对企业或个人的处罚,这种问题同偷税漏税性质完全不同
4、如果这类问题还要去动用《行政复议法》,会耗费政府、企业的时间精力,浪费行政资源,也有损有关部门的形象,……
5、建议适时修订有关的条例文件规定、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是一时硬性的规定 政府部门的工作是需要灵活变通的……
【#司法部推出18项举措加大对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力度:纠正小错重罚、以罚代管、以罚增收……】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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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税务罚款的投诉建议》等相关问题的来信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您反映的湖南特拉商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湖南特拉维夫创业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湖南尔湾文化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相关事项我们已经收到,经查询,该三家公司目前都在责令限改环节,暂未启动处罚程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要求,纳税人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办理纳税申报,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两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您反映的转为非正常户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纳税人负有纳税申报义务,但连续三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用簿和发票的使用。
四、您反映的相关事项,税务局近期会与您取得联系并进一步沟通,请您保持手机畅通。有任何政策方面的疑问欢迎拨打0731-880777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国家税务总局长沙市望城区税务局
2024年10月23日
这家公司签订霸王合约,做不起来不退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