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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深圳市无为教育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时间:2024-10-15

涉及单位:深圳市无为教育培训咨询有限公司

地区: 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

关于深圳无为教育股份有限公司的举报信致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信访局:举报人:顾孟飞;电话:185230785**。被举报人:深圳无为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举报事由:在对方工作人员的推销下,本人于 2021年 7月 12 日向对方先后支付费用共计3980元股票技术学习费用,但在本人学习后,并未达到股票收益目的,导致本人亏损严重。现要求对方退还全部费用 3980 元。一、对方提供的可成未帮助本人达到收益目的,构成违约, 应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 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 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 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 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 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 造成的损失基于以上事实和法律,特申请贵局介入予以调查处理,依法查办该公司违法行为,为本人挽回经济损失。

举报人:顾孟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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