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12
涉及单位:税务局,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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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12
涉及单位:税务局,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常宁市
我于2019年1月购买的常宁市清华一品小区商铺,所有相关费用全部交清给开发商,快六年了,一直未能办下不动产权证来。信访办,市政府,税务局,住建局等等单位都去过好多次了。均无果。请求常宁市人民政府出面帮我们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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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你好!
你反映的事项已收悉,自然资源局高度重视,安排不动产中心负责同志调查回复,现将调查情况通报如下:
清华一品坐落于培元办事处桃江路,由常宁市南天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于2016年投资建设,2020年、2021年分别办理了首次登记,并于2021年、2022年分期分批办理部分转移登记,据常宁市南天置业有限公司介绍,余下部分现阶段正在税务部门清税。
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和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9.3.3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二) 申请人身份证明;(三) 不动产权属证书;(四)商品房买卖合同;(五)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六)其他必要材料
建议:业主与常宁市南天置业有限公司带齐上述办证材料共同来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