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山西蒲县一块土地发两证自然资源局不纠错?

时间:2024-10-10

涉及单位:蒲县自然资源局

地区: 山西省,临汾市,蒲县

众所周知,政府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所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使用土地的地理位置、范围、界线和面积是非常严谨和准确的。然而在山西省临汾市蒲县一块土地出现两个“主人”,一人拥有该块土地的各种前期手续及土地证,一人则拥有土地证,实在让人困惑。

家住蒲县史新平,1996年 9 月购得蒲县土产日杂公司一闲置房屋,经双方协商同年12月签订转让协议并全额缴纳了土地出让金,取得该房屋产权。1997年元月依法取得蒲县人民政府发的全国统一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为:蒲国用(96)字第142632080524号)。但令他感到苦恼与不解的是,2021年在一场企业纠纷诉讼中胞弟史建平提交的土地使用证是在同一块土地,(证号为:蒲国用(96)字第142632080524号),使用证上的编号和四至是完全重叠的。史新平一头雾水,只好找蒲县自然资源局,请求撤销1998年12月18日颁发的蒲国用(96)字第142632080524号国有地使用证,可是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却拖着不予处理,史先生表示,在自己还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情况下,在未收回原有的土地使用证情况下,自然资源局又重新颁发一本土地使用证,很明显这就是典型的一地两卖,一地两主的违规行为。

看着自己的合法土地又“合法”地被别人占去,史新平多次找蒲县自然资源局主管领导反映情况,汪局长安排副局长王x平、李x荣调查此事。“多年来我无数次找自然资源局就是不予处理,现在已经超过起诉时效期却叫我去某院起诉!”

信访办邰X平主任电话告知,按规定应该把第一个证收回发第二个证,一块土地出现两个户主不同的土地证,主要是因为当时正值过春节,工作人员耽误了,现在当年办证人员都在,这个事能查清楚,两个证都调查了,是局里发的,并再三嘱咐史新平不要闹了,事情闹大了拔出萝卜带出泥,对谁都不好,有些话不便多说。

土地使用证是可以分割为多个土地证的。(仅限于房地产开发商拿着大土地使用证划分成多个不同的土地使用证)如果是日常生活当中,家庭成员之间分割土地使用权的话,只能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不能将一个土地使用证分成两个。据了解,按照土地证正常办证程序,买受人首先是要交清全部的土地出让金,拿到县财政局开出的发票,还要税务部门开具的票据,才能办理土地证。那么史建平办理土地证书的资料是否齐全?根据土地证颁发的正规程序应该是先对老证进行回收注销后方能颁发新证。一块土地同时拥有两个证,是被动了手脚是另有隐情?

我国法律规定,同一块土地只能有一个国有土地使用证,如果出现两个证或重合的情况,以最先发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为准。同时,还应该追究乱发证机关及责任人的相关责任。

俗话说,群众利益无小事这句话不能光挂在嘴边,其实是一份责任。希望省市县有关领导能够关注此事,给史新平一个公道。

举报人史新平    联系电话:13700575596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