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9
涉及单位:株洲市石峰区住建局/房产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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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10-09
涉及单位:株洲市石峰区住建局/房产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本人2023年年底购买北岭小区北山一村4栋501房,装修前缴完2024年,2025年的物业费,并把之前业主欠的三年物业费全部交齐。2024年3月开始装修,2024年7月入住,2024年7月28日楼上601阳台不关窗户漏水到我阳台上,9月30日厨房又漏水,10月9日,我车子放小区停车位里被人用烟头烫伤,三次均联系小区物业处理,但是物业一直不处理,并且态度恶劣及不作为,摆烂。根据物业法相关法律法规,这些事项物业必须处理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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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4年10月18日,街道物业办工作人员刘波、汪倩协同北岭社区网格员龙建平一同与投诉人在小区门岗见面了解情况,并对投诉人的诉求做出相关回复:1.漏水问题:社区多次联系楼上业主让其配合处理漏水问题,现漏水问题已双方协商处理完毕。2.物业费问题:物业公司已把小区与物业公司签订的卫生服务合同交由投诉人,同时也告知其40元卫生费属于小区垃圾清运,清扫等费用,不属于物业费范畴。3.调取监控查看车损问题:关于投诉人投诉的烟头烫伤车辆索赔问题,投诉人已报案,公安部门已出警调取监控处置。4.服务态度问题:介于双方都有各自立场和理由,物业办已与物业公司沟通,物业工作人员以后会注意工作方式和态度,提升服务形象。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杨卫国(联系方式:22436000)。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