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10-01
涉及单位:315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 当地法院公安都不管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10-01
涉及单位:315维权. 市场监管部门. 当地法院公安都不管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我被湖南娄底市娄星区的“琥槃科技公司”被骗了2680元钱.起诉至当地法院不予受理移交当地公安,公安又说是民事要起诉至法院,两部门均相互推诿不作为!
我要投诉举报公司湖南琥槃科技有限公司法人. 徐林兵.电话xxxx(已知这两个电话自称是该公司女老师)该公司在今年内为了逃避各部门的打击巳经先后三次变更了公司注册地址!从原公司地址在:湖南省娄底市涟滨街道创新大厦2016-1号. 今年7月4日第一次变更注册在“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48号创新
创业示范园大楼3楼众创空间C区040(00135号). 在今年7月15日第二次变更公司地址注册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永定办事处解放社区天门鑫都商住楼1幢2S03号. 又在今年的9月14日第三次变更公司地址注册在现在的湖南省永州市宁远县舜陵街道舜陵社区九嶷中路318号3楼301室. 该企业微信编码v79b984ecf8f(现已停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00MAD89NBL1R 组织机构代码是 MAD89NBL-1。
在315网站公示栏中有着长达20几页来自全国各地的被该公司所骗受害者的维权投诉举报!至令均不了了之!…..
2024年5月7日我在微信上无意中刷到他们的直播课程.被他们虚假吹嘘的例例种种学做发视频号有多么多么的赚钱.并𠄘诺如果交了2680元学费就教你立马每天发一个视频就能赚到100块钱!这个是最低标准,最后学完他们的课程.至少每天都有上千元的收入,并一再吹嘘承诺“如果7天内不满意都可以随时申请退款”(可以提供此承诺的录播视频为证)自交款后的第二天我就感觉到被骗了,心想如果象他们吹嘘的那么赚钱?还用的着来忽悠我们这2680元吗?于是我就要求他们退款,从此以后理都不理你了.随便你发信息.随便你打微信电话就是𣎴理你!尽管最后我的投诉致使他们也找出种种慌言的理由来拒绝退款!但聊天记录可以见证足以打破他们无赖的慌言!他们这种公然逃避法律靠欺骗捻财方式,靠欺骗受害者还签订合同的方式这难道不是法律监管部门严厉打击的对象吗?为什么他们依然还继续着他们的骗术发财之梦呢?朗朗乾坤法治的中国,难道就没有王法了吗?难道就叫他们这样一个阵地换一个阵地这样的继续行骗下去吗?公安部门认为是民事?法院部门认为是刑事各部门认为才2680元而相互推诿不做为!如果把这315网站投诉举报的被骗者金额加起来足以叫他们牢底坐穿!问题就是一个个分散在全国各地而无法联系聚在一起维权的小蚂蚁而巳!正因为如此才更使他们这样肆无忌惮堂而皇之地一次次地更换战场!而各职能监管部门对他们这种无视市场道德规则公然四处行骗的公司!当真的也无能为了吗?…….. 我这还有另一个被骗者是浙江温州瑞安的潘若沙女士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你好!
就你在“百姓呼声”上发布的关于《湖南娄底娄星区琥槃科技公司. 当地法院和公安不作为》一贴,我院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2024年6月,我院曾收到你起诉湖南琥槃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的网上立案申请。经审查,被告湖南琥槃科技有限公司当时的公司注册地为“湖南省湘西高新区工业大道48号创新创业示范园大楼3楼众创空间C区040(00135号)”,且本案合同履行地亦不在娄星区,本院对该案不具管辖权,故工作人员对上述网上立案申请予以驳回,建议你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感谢你对我院工作的支持与监督!
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