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违规强制冻结微信零钱

时间:2024-09-26

涉及单位: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

地区: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本人在2024年9月24日下午19点收到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执法机关: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文书编号:(2024)川7101执保4520号;联系电话02867086676/02867087667。但本人未收到任何具有法律效益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的裁定书,也未收到短信或者来电通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依然强行冻结本人微信零钱:5000.00元,限制以后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和缴纳医院费用

1.本人拨打微信消息上提供的电话028-(67086676/67087667),多次拨打并均无人接听,占线内容为等待还有5人,之后等到1人的时候就说话务员全忙,本人已录音

2.本人在中国审判流程网及成都铁路第一法院未查询到文书编号:(2024)川7101执保4520号,同时拨打02812368高级人民法院查询案件,未查到详细信息。

3.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来自司法的任何电话,短信,纸质或者电子文书任何一种方式的告知,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被异地执保限制微信支付使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而本人一直生活在广东省茂名市。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居住地管辖原则,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本案都均不具备管辖权。

请贵院尽快解除对本人微信零钱的冻结。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