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4
涉及单位:大汉物业、黄兴镇政府、长沙县执法部门、长沙县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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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24
涉及单位:大汉物业、黄兴镇政府、长沙县执法部门、长沙县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尊敬的相关部门:
您好!以下是小区大汉春和云境物业管理问题的反映,同时包含对物业法律责任的描述,希望能引起您的重视。
自小区交付使用以来,物业管理方在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义务方面存在严重不足,且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具体问题及法律责任如下:
1. 违建问题监管不力:物业管理方未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小区内的违建行为未进行有效监管。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的职责,疏于管理而导致违建行为蔓延扩散,物业管理方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忽视公共区域维护:小区公共区域在交付三个月内便出现严重破损和绿化枯死现象,物业管理方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履行公共设施和绿化的维护义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方应对此承担违约责任。
3. 安全隐患问题:人车不分流及连廊防盗网未装配,物业管理方未能确保小区安全,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中关于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的规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退装修押金问题:物业管理方在退装修押金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门槛,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物业管理方的行为已涉嫌违反以下法律法规:
- 《物业管理条例》
- 《物业服务合同》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我们要求物业管理方立即整改,并承担法律责任:
1. 对违建行为进行整改,并承担因管理不善因安全问题的的主要责任。
2. 对公共区域进行修复和维护,尽快恢复绿化交付标准。
3. 加强安全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对违规搭建户型联合相关部门启动强制拆除程序。
4. 依法退还装修押金,不得设置多重验收。
5.依法依规对小区广告营销和住宅营业现象进行强制清理。
6.提升物业服务品质,主动解决小区相关问题
我们期待相关部门能够介入调查,督促物业管理方依法履行职责,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此致
敬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大汉物业严重违反了物业管理职责,疏于管理导致违建行为蔓延扩散的问题,前期黄兴镇相关部门对大汉春和云镜小区违规装修现象上户核实,并对小区内正在装修以及还未装修的户主进行普法宣传,对存在违规装修的户主进行劝阻并下达《违规装修整改通知单》,责令自行整改;同时要求物业公司加强对正在装修区域的日常巡查,跟进相关业主的整改情况;2024年9月20日,黄兴镇相关部门对大汉春和云境小区违规装修整改情况再次进行检查,对于拒不整改的业主,已将相关情况同步移交至黄兴行政执法队处置;同时大汉春和云镜项目于2024年6月27日在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完成竣工备案;其物业管理公司(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在市住建局完成备案,建议由长沙市住建局对物业公司履职情况监督,当地政府加强属地管理。
关于您反映小区公共区域在交付三个月便出现严重破损和绿化枯死的现象,因该区域目前处于质保期(质保期5年),属开发商承建问题,需开发商进行维护,建议您咨询长沙市住建局。
关于您反映小区人车不分流及连廊防盗网未装配,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该问题属于开发商承建问题,需开发商进行整改,建议您咨询长沙市住建局。
关于您反映物业管理方在退装修押金过程中设置不合理门槛,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问题,因湖南大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建、报规、物业备案是在长沙市住建局进行报备,需长沙市住建局核实处理,建议您咨询长沙市住建局。
如您还有其他疑问或意见建议,可与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联系(0731-8688002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县黄兴镇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