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24
涉及单位:隆回县交通大队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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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2024年7月31日从北京坐高铁到隆回站,出站从出租车通道打到车牌号为:湘EX9122的出租车,上车告诉司机到马坪,由于路途远,怕司机不熟悉终点位置,给司机看了导航界面,并告知导航显示为44公里,终点是在马坪过去3公里左右,要过黄桥。
司机说车费100元,不打表,说走一条新路,之前我曾经自己开车从家到隆回接送站几次,知道路线。但这里也一直在修路,我已半年未回老家,司机说有新路,我就是那你走新路吧,新路导航地图上可能还没显示。
出来隆回县城后,司机说,看一下你的导航,我看一下导航觉得他在往远离终点马坪的地方走,这时导航显示离终点有47公里,我问他是不是走错了,要不你按导航走吧。
这时他告诉我说隆回也有一个马坪,33公里,(我查了一下导航,实际是27公里),所以他说要100元,我去的是武冈的马坪,要加钱,我说我告诉你是44公里那加一点也可以,然后到家问了老父母,他们说到隆回打车都是120元。
但是司机说要150元,少一分都不行,我不同意,他自己走错路了,我说我可以体谅你一下,天天跑车不容易,我给他在120的基础上再加10元,130元,而且一路上他说开空调很费油,我就说,那别开空调了,开窗吧,虽然天很热,也没开空调,我还带着两个孩子。
但是司机很嚣张的说,不行,150元一分都不能少,说投诉也不怕。
我打他车身上的监督电话:8240078,提示是空号,又打车身上的投诉电话:8576666,跟接线员说明情况后,接线员说让我挂电话,她给司机打电话,然后告诉我说,要不就给140元,我说不同意。
然后司机说,那我不走,耽误时间你得给延时费。
后来,因为老父母在家,不愿让老人担心,我告诉司机,我可以给他140元,但我要在12345投诉他,他就拿了10元现金给我,说那我退你10元,我没收他的现金。
支付司机140元后,要求给予发票,司机告知没有发票,我不同意,他就在车里找翻找,找到了两本共110元手撕发票。
基于司机,和出租公司的行为,我有理由认为出租车司机有故意绕路讹诈行为,他很清楚有两个马坪距离不一样,因为在他觉得走错路要看导航后,就不用导航直接开到了我要去的马坪,但他却故意往隆回那个马坪走。故意绕路,然后说路好像不对,加价百分之五十。
出租车有限公司,车身显示的:隆回县顺捷出租车有限公司,有包庇纵容司机讹诈乘客的行为,接到司机绕路讹诈投诉后,只是顺着司机的要求说少收10元,并未仔细了解情况。
因此,希望主管部门,
一,审查并处罚出租车公司:隆回顺捷出租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公司公开道歉。
二,惩处出租车司机,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赔讹诈的车费,并三倍赔偿。而且应赔偿耽误乘客时间的损失。司机给的名片上写着:15273925536 王师傅。
然而,在我8月2日向隆回12345投诉,8月6日,隆回12345反馈说:隆回交通大队答复12345说,经调查,一切正常。然而隆回交通大队并未与我联系。因为不同意处理结果,隆回12345答应再次向相关部门反映。
8月9日,再次接到隆回12345回电,问是否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与我联系,我说没有,然后他说隆回交通大队的答复与第一次答复一样。同样,隆回交通大队还是地未与我这个当事人联系的情况下,断定出租车司机一切正常。
如此行为,不仅是渎职,涉嫌包庇和纵容出租车司机恶意讹诈乘客。
请求相关部门调查,并处理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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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因湘EX9122当班驾驶员未与乘客第一时间核实清楚目的地,从而导致误会。我局约谈了出租车公司领导及当班驾驶员,对当班驾驶员进行了批评教育,责令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面对群众反映诉求,没有及时核实相关情况和进行合理处置,工作方式简单,服务意识不强,我局已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感谢您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隆回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