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9
涉及单位: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雀园路荣威汽车4s德园店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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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号在荣威4s店购买的这台i5车型经过与店里销售人员进行价格的磋商以六万一的价格成交,但是店里销售对厂商正在进行的相关保险优惠政策活动进行隐瞒,没有提前告知我。后续我通过投诉反馈,在街道管理人员的调解下店里工作人员以没有事先告知我这个优惠活动为由向我支付六百元的安慰费。店里负责人的态度和理由是,他们是经销商,有对价格的调整权,价格的高与低他们有权干涉。同时负责参与调解的工作人员也提示我说如果不接受可能一分钱也拿不到!首先我对于这样调解是不满意的,也是不太愿意接受的,我的理由是,即使你们是经销商或者说车子就是你们生产的,既然有活动在进行那就应该是一视同仁,对来你们店购买车子的消费者有售前告知相关活动政策的义务!因为我与相关销售在售前进行价格磋商的过程中,至始至终都是谈的车子的价格,车子保险答应让你们在店里代购,但是店里工作人员让我在向4s店收取首付款的银行账号一起将需要用来购买保险的三千元一并转账给了他们。然后操作购买保险的方式又是让我在支付宝上支付给保险公司,“是在经过厂商策划的优惠减免活动之后支付剩余部分的保险费用”这就意味着多收我的那三千并没有替我花在车子保险费用上。保险优惠活动是厂商策划的是提供给消费者的,你们即使是经销商也只是对产品的价格有调整权,怎么可以吞没消费应该享有的保险优惠,你们又不是保险公司。4s店卖的是车子不是卖保险。
这样的调解结果是否合理,站在消费者的立场来说,我想还是应该要慎重对待重新审视!
最后说说我的诉求,撤回之前的调解,把我之前转账给4s店的那三千用作明年的车子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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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街道司法所就此事已进行调解,双方在当时已达成和解,并签订和解协议。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办事处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