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14
涉及单位:雨花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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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9-14
涉及单位:雨花区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我于2015年因民间借贷起诉至雨花区人民法院,由雨花区人民法院下达案 号 (2015)雨民初字第06616号判决书,判令被告返还本息,又于当年向法院执行庭申请执行。至今未收到一分钱,执行法官到底在做什么?如果将近十年不能有任何动作?那又需要执行庭干嘛?
今年因为另一件事情在深圳和另一家公司有了一次民事诉讼后,我惊奇的发现,原来胜诉方法院会主动把原告所交的诉讼费用退还的。
现在我想问雨花区人民法院:
1、为什么十年来执行一直未能有进展?执行法官也一直不与申请人联系?到底是执行到了还是执行不到?还是已经执行了款到了法院后法院经费紧张直接占用了。
2、作为原告和胜诉方,为什么自始至终没有人告诉我可以退还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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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经查询,现回复如下:
关于你与被执行人黄卫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于2016年12 月9 日受理后,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动履行法律文书确认的义务,逾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询了被执行人的存款等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你亦未能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本院已于2017年5月22日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限制消费名单,如若发现有明确具体的财产线索,可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关于本案诉讼费退还问题,我院作出(2015)雨民初字第06616号民事判决书,载明本案受理费4856元,由原告向文华负担1856元,被告黄卫负担3000元。经核实,您起诉时已垫付诉讼费4856元,您应负担1856元,您反映该案剩余诉讼费未退的情况属实。我院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9月18日向您电话核实诉讼费缴纳情况,并于2024年9月19日向您电话告知诉讼费退费流程以及所需材料,后续会依法依规为您办理退费事宜。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致电0731-85880737予以咨询。
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
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