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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市人民法院的回复答非所问

时间:2024-09-09

涉及单位:醴陵市人民法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醴陵市

醴陵市人民法院的回复答非所问

2024年8月29日,我公司以“(2023)湘0281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不公”为题进行网上投诉,然而醴陵市人民法院的回复是“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查(2024)湘0281民初3219民事案件,目前正在审理当中,不存在告知当事人审理结果的情况,如您有诉讼相关的疑问,建议拨打电话:0731--23059021咨询。醴陵市人民法院。二0二四年八月二十七日”

请问:(2024)湘0281民初3219民事案件与我公司有关吗?错矣!跟我们没有半点关系!你们的回复真让人“啼笑皆非”、“哭笑不得”,纯属答非所问,敷衍失责,你们随便找个案件,对当事人、对网友进行搪塞,你们如此做法如此办事,又怎能让人“信服”?

(2023)湘0281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王帮新非法集资诈骗案,同一犯罪事实,贵院不知是依照国家哪一法律法规?竟然可以作出两种截然不同的“认定”,我们始终不服!我们相信“公道自在人心!”。同时我们也恳请上级主管部门、尊敬的网友、各相关媒体关心、关注支持我们!

湖南东富集团醴陵建设有限公司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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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醴陵网宣 2024-09-10 14:56:20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不好意思,之前网帖内容回复错误。

    您好!您在发帖称(2023)湘0281刑初37号刑事判决书不公。我院根据交办的线索,通过查阅书面卷宗、询问案件承办人,了解该案情况。经核查,发帖人所举报事项不属实,醴陵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2023)湘0281刑初37号刑事案件,无违法违纪情况。发帖人系本案案外人,如认为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侵害其合法权益,可以依照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或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

    醴陵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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