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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县装修公司跑路,政府相关部门推诿、不作为

时间:2024-09-08

涉及单位:天台县相关职能部门

地区: 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

天台县装修公司跑路,政府相关部门推诿、不作为,导致农民工讨薪难

投诉人:张智朝、男、住: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晚山张23号

被投诉人:周鸿杰、男、系:新丝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及老板),住:江西省九江市武宁县鲁溪镇双溪村石碧50号

现住: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西清路17幢207窒

请求事项

请求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帮助我们农民工讨回血汗钱。

事实和理由


从2020年申请人张智朝(从事油漆工作)与被申请人周鸿杰因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由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2020)浙1023民特2539号(民事裁定书);确定尚未履行的支付义务,支付每人66830元,减去2022年8月已支付了6600元,还剩末支付6023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申请人认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合法明确,工资数额明确具体,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民法院判决的严肃性,申请人这几年多次向天台县信访局、始丰街道办事处,人民法院执行局、劳动局走访、电话投诉,申请人在2021年向天台县人民法院递交了支付令、多次申请强制执行,时间分别(2021.3.31,2022.3.18、2022.11.8、2023.11.14),但天台县相关部门都在相互都在推卸责任,去劳动局反映,说我走法院了,他们管不了,投诉人去法院,找到法院工作人员说被投诉人没财产,他们也没办法,(法院工作人员说如果人死,没有遗产)也没办法呀。我们农民工不懂法,相信政府,一步一步按政府的丝路来走,中央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如此重视,为什么在我们天台县实现,却如此的艰难。《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农民工工资问题的解决有了法律条例依据和指导。但是在实际过程中,农民工讨薪问题仍然无法解决。欠薪数年得不到解决,先后找过天台县人民政府信访局,始丰街道办事处、劳动社会保障局、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此案,但一直悬而未果拖着不办。这几个相关职能机构,找种种借口推诿在屡次三番讨要不到的情况下,我们不得不求助于上级政府领导求助。但当我们满怀信心地指望人民政府为人民做主,踏上讨薪路的时候,才发现这条路不仅漫长望不到头!想当初,我们满怀希冀地踏上这条路,因为我们相信那一个个以人民名义成立的机构,会为他的人民主持公平正义。可经过这几年的讨薪,我们发现自己太天真了。我们农民工没有钱,也许哪个衙门都不会为我们开。所谓一个个程序,不过是他们敷衍打发我们农民工的过场戏而已。

综上所述,天台县政府相关部门推诿、不作为,执法不严,导致天台县之今也有几家装修公司接二连三跑路,多少天台农民工工资无法讨要,特此,请求上级政府帮助我们农民工讨回血汗钱,严惩恶意欠薪, 让农民工不再为薪愁,以敬效尤。


特此



投诉人:张智朝

日期:2024年9月8号


证据附后


1.新丝路装饰有限公司项目部民工工资册1份,证明确认劳动关系的事实

2、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2020)浙1023民特2487号(民事裁定书)1份,证明被投诉人仍未支付投诉人血汗钱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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