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湖南省郴州市交警四大队违规扣车

时间:2024-09-06

涉及单位:湖南省郴州市公安局交管警察支队四大队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市本级

本人实名举报郴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四大队,警号为151461的民警滥用职权、违规扣车、非法侵害本人合法权益以及恐吓进一步处理我。

2024年8月30日下午13点左右,本人车牌号为湘L524G0的两轮摩托车在郴州市苏仙区奥米茄酒店附近,被3个穿着警服自称是郴州交警四大队的人员把我的车强行拖走,并恐吓我要进一步处理我,其中一名民警胸前警号为:151461。本人现场要求他们出示表明身份的证件,对方拒绝出示任何执法身份证件,这是其一;其二,现场没有给我下达任何行政处罚单据和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强行把我的摩托车用拖车拖走了,事发至今,本人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文书。

本人认为此次执法单位和执法民警的执法过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45条、第55条之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8条的第1项,第2项,第3项,第5项,第7项,第8项之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4条之规定。

所以本人认为,警号为151461的民警涉嫌滥用职权、违规执法、违反执法程序以及恐吓公民,严重侵害了本人的合法权益。请求公安督察部门查明事实真相,严肃处理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的违规、违纪行为。

举报人:李田梅

2024年9月6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解决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