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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

时间:2024-09-05

涉及单位: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

地区: 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

一、本人在 2024年 9月 4日 13时33分发现提示微信支付被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收到【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限制微信支付,显示因(2024)鲁0285财保185号,但未收到任何裁定书.且微信支付账户限制通知无法法院联系电话.本人生活费均在微信里,莱西市人民法院未核实申请方是否有借款合同/是否合法的情况下,就将本人微信冻结,

二、本人拨打微信客服平台以及冻结页面提供的电话(0532-88407005),多次拨打均无人接听,占线,号码且被叫号码显示诈骗电话骚扰电话却强行冻结本人微信支付功能。

三、本人通过 网络 查询到0532-88407005 并非莱西市人民法院电话。

四、本人在山东省人民法院网、执行上并没有查询到(2024)鲁0285财保185号保全文书。

五、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 山东省莱西市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是黑龙江省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东省莱西市。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莱西市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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