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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被诱导签合同,短租变长租,租房押金无法退还

时间:2024-09-04

涉及单位:新环境梅溪湖四季三店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于2023年9月5日在58同城上找了一个房屋中介,新环境梅溪湖四季三店的一名中介人员蒋涛,添加了他的微信,通过该中介,于2023年9月5日,与房东金女士签订了长丰五期三栋二单元501的房屋一年租赁合同,我本来只想短租,该中介承诺签订一年的合同,不想租了,提前给他联系,会帮我转租。后面我与该名中介联系转租的事情,该中介消息不回,电话不接。房东以房屋未到期,说我违约,不退押金,协商无果。新环境梅溪湖四季三店的中介蒋涛,诱导我签订了违背我真实意思的租赁合同,短租变相变成长租,我主张退回我的押金。我当时支付了中介费590元,第一个月的押金1180。以及第一个月的租金1180。我主张新环境梅溪湖四季三店积极协助我,退我的押金1180,挽回我的押金损失。

新环境梅溪湖四季三店地址:岳麓区和泓·梅溪四季(映日路南)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映日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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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3066 2024-09-05 16:17:30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对押金的退还有明确约定,因此签订双方都应按照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约定,如有变更建议双方友好协商。因您这是属于民事合同纠纷问题,我局已督促该公司积极协调沟通,同时建议您与房东友好协商。若双方协商无果,后续您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开发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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