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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山被组长私自划给外组集体,怎样收回?

时间:2024-08-29

涉及单位:云溪街道新铺村新建组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1972年,黄泥塘生产队队长吴维政分配给我家责任山“下李垅山”,全队责任山都分配到户,集体没有公山了。1978年岳化总厂在黄泥塘建污水处理厂,下李垅山被部分征收,剩余部分延续至今。部分村民(属原石磡队,石磡队与黄泥塘队合在一起成黄泥塘队)拆迁到陈家畈队成立“新建队”,黄泥塘队没有公山,那新建队就更不存在有公山了。现在却在新建队山林权属中“下李垅山”成了公山了,请问:新建队的公山从何而来?下李垅山于2010年确权发证给新建组村民李太平家了,这样的确权发证合法吗?怎样收回这座黄泥塘队分给我家的责任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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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溪区网管办 2024-10-15 15:11:42

    一、基本情况
    新铺村王泥塘组与石堪组在1976年前是一个大组,60年代在这一片荒芜土地上,建立了云溪中学农场即五七农场,田地由中学农场使用,而农场屋后山即下李家垅山由李先党一家管理使用。李*云、李*党等李家老屋基地也在农中农场范围之内,后农场慢慢消失,陆续在李家屋基地上建了企业、盖了厂房。
    1976年岳化污水厂落户王泥塘石堪,将石堪周围群众移民到陈家畈成立新建组。80年代末开始石堪组群众陆续回到水厂旁老住场,至1989年石堪组群众找到王泥塘组群众讨论商量土地界线划分,当时在村长游*权主持下,吴*政、刘*生、刘习*等两组代表,就界线到实地划分,并形成了1989年土地落实协议。此后农中农场后山开始由李*云管理
    至今。2010年山林所有证发证时将此争议土地所有权属发给了石堪组(原81年山林所有证19号)。并由石堪组大部分群众签字同意将由李*云管理,并为李*云发了山林使用证(岳云林证字(2010)年00432号NO.1)
    湘问·投诉直通车上反映的纠纷土地四至为:东至水厂围墙,南抵吴*良屋后地边,西抵公路,北抵本组宋*君田堪,争议面积约6亩。
    二、收集证据材料
    通过调查取证共收集到以下证据材料。
    1、1981年新建生产队山林所有证NO.19号1份。
    2、1989年王泥塘与石堪组土地落实协议1份。
    3、调查笔录4份。
    三、调查分析结论
    经过收集证据及到实地察看,1981年新建生产队山林所有证19号:小地名为下李家垅山,面积3亩,四至为东至围墙,南至去王泥塘大路,西至本队的田,北至本队田,以及1989年两组土地落实协议,都包括了该争议土地为新建队(原石堪组)所有。根据《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第六条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六条规定,调查组认为:原农中农场土地四至为:东至水厂围墙,南抵吴维良屋旁地边,西抵公路,北抵本组宋淑君田堪。土地所有权属归新建队(原石堪组)所有,不存在责任山被组长私自划给外组集体的情况。

    云溪区云溪街道办事处 2024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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