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9
涉及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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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9
涉及单位: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
地区: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
本人在2024年08月26日下午,发现微信被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
受限说明
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的执行文件要求,现对你的微信支付账户限制了支付功能。如有疑问请联系执法机关咨询。执法机关: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文书编号:(2024)内0123执保118号;联系电话:18586000078。微信支付仅会通过微信支付公众号对上述通知进行推送,请谨
慎识别,避免诈骗发生。
一、本人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网站并没有查询到编号:(2024)内0123执保118号。所留电话也非法院电话。
且本人拨通联系多次均为关机状态.
二、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本人在此之前没有收到过任何电话、短信等任何方式告知这一消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异地限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无论是住所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和林格尔县。
四、法院和相关单位在未联系我的情况下强制执行执保程序,违反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经常居住地管辖原则,还是按照住所地管辖原则,和林格尔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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