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5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霸得蛮零柒叁壹电子商务经营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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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25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霸得蛮零柒叁壹电子商务经营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关于路由器购买与退货的说明
一、购买背景
鉴于家中网络速度不佳,为提升上网体验,我于营业厅购买了标称为1000M速率的路由器一台,支付金额为168元。购买时,营业员明确告知该路由器支持1000M高速网络,适用于提升家庭网络速度。
二、问题发现
购买后,我满怀期待地等待路由器到货并安装。然而,在预约的安装时间,安装师傅到达现场后,经检查发现该路由器与家中原有的路由器(已知为100M)在外观及型号上几乎一致,且经师傅初步测试,确认其实际支持的速率仍为100M,并未达到营业员所承诺的1000M标准。而在网上搜索,这款路由器仅在网上售卖33元。
三、退货请求与营业厅反应
鉴于上述情况,我立即向营业厅提出了退货申请,认为该路由器并未达到购买时的宣传标准,属于误导消费者行为。然而,营业厅方面却拒绝了我的退货请求,并以各种理由推脱责任,既不愿退款也不愿提供符合宣传标准的路由器进行更换。同时,对于后续的安装服务也表示不再负责。
四、个人诉求
坚决要求退货:我认为,作为消费者,我有权购买到与宣传相符的商品。既然该路由器并未达到所承诺的1000M速率,那么我有权要求退货并退还全部购货款。
追责与赔偿:对于营业厅在销售过程中存在的误导行为,我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并要求其赔偿因此给我带来的时间、精力等损失。
呼吁诚信经营:我希望通过此事件,能够引起更多消费者对购物过程中商品真实性的关注,同时也呼吁所有商家能够诚信经营,不要为了短期利益而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结语
在此,我郑重声明,我将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消费者权益,直到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同时,我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此事,共同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的消费环境。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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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经了解,双方已经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3日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办已转交给相关单位核实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与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