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23
涉及单位:国土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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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
我于去年4月份还是5月份申请农村宅基地,到今年还没申请下来。相关部门不作为,已各种理由拒绝!我在本村没有任何房屋,我家三兄弟,原有房屋在我弟弟盖房时已全部拆除(包括养猪房)。老房原有250个平方(有土地使用证),我弟只盖了180个平方。现在只原我家前面有一条马路(娄双大道),国土局还是规划局以我新建房屋和娄双大道没有相隔100米和没老房翻建为理不给审批。但是本村有老房翻建的村民已经审批到了,(己经在盖了)本村村民和我要审批的宅基地同位置!都和娄双大道相隔90米。包括双峰县县城往我家方向也有新宅基地在盖,为什么他们可以我却不能审批下来。希望各位领导能为我们村民考虑一下!不要拿条例说事,我只想在村有地方盖房就行。望解决,不要说什么条例!我只想盖房,如果没有100米,没有老房子,我这一辈子都不要盖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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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关于“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的留言已收悉。
经调查了解,您于2023年4月递交了建房报告,同德村村委会按程序递交至我街道宅基地管理办公室,宅基地管理办公室按审批程序安排工作人员会同永丰自然资源所、檀山片区及村相关工作人员一起先后2次到现场查看。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你父亲的老房双集建字第号的房屋被你弟弟在县政府建设娄双大道之际,已擅自全部拆除翻修重建,你申请的宅基地建房情况不属旧房翻新。
2.根据双政办发[2020]8号双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双峰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娄双大道两侧100米范围内为严控区,您拟新建房屋地段属严控区,根据文件规定不符合新建房屋要求,并已当场告之您父亲,如要建房需另择地址。
3.您反映与您相同位置有村民在建的问题,该在建房属旧危房原址翻修,属居民集中居住区,符合相关政策。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永丰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