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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阳县展辉学校偷税漏税

时间:2024-08-13

涉及单位:桂阳县展辉学校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桂阳县

2022年9月腾讯公益,学校叫我们老师每人以学校名义为学校捐款1000元,说事后给我们教师,但事后这一千万通过报税的方式退还给我们,明明拿自己的钱捐款,为什么还要给学校扣一次税?这不是典型偷税漏税!望领导们彻查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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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桂阳县委网信办 2024-08-19 10:15:01

    网友:您好!收悉留言,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联系展辉学校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展辉学校以工资形式将捐款补发给老师的行为,应当按照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取得收入的老师为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条、十一条规定,展辉学校应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三、经我局工作人员核实,展辉学校已于2022年10月在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时,据实将该笔收入进行了申报,并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综上所述,展辉学校在该具体事项上不存在偷税漏税的行为。感谢网友的留言和对税收工作的监督,我局将持续加大税法宣传力度,进一步做好税费征管和服务工作,切实让群众满意。


    国家税务总局桂阳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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