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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收回湘乡市梅桥镇酒铺村9组假五保户非法占村

时间:2024-08-13

涉及单位:湘乡市自然资源局、湘乡市农村农业局、梅桥镇人民政府、湘乡公安局、湘乡民政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

1.五保户魏绪绿家,于2013年4月由家庭成员几人享受低保、长期的特困户升级为五保户,享受五保以后立马以旧宅(现在的养殖场)长期漏水又被泥沙冲坏等为由,申请村集体最好的基本农田中央为其家一个人6分的责任基本农田调规为一般农田,于2014年1月获得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用地许可(其亲外甥王小虎自然规划局任职),同年强行占用6分田以外的公共用道和周边田土建设竣工为两层洋房(请求调取其家建房规划用地红线图),且其家为骗取基本农田建洋房所签署的建新拆旧承诺书在其保护伞们的权力之下也若无其事、不屑一顾,如此欺公罔法行为,在假五保户家相勾结、徇私枉法者滥用职权操作之下全部变得合理合法,而其家几十年了的危房老宅在我们多年投诉举报无果的情况下居然摇身一变,顺理成章变成了所谓已获证的合法养殖场,而所述早已身患残疾病魔缠身、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只能靠政府多方照顾年逾古稀了的魏绪绿家却突然可以开设养殖场了(所述一家人全是站不起来的,究竟谁是法人?)。

2、因其家几十年了所述早已是危房的土砖住宅开设的养殖场与申请人母亲谷秋桂唯一宅基地,在一狭窄的山窝内中间就一田之隔,历史基本农田排水水圳和监管农田道路已全部被魏绪绿家仗势毁掉,田边有饮用水井,再下方有灌溉农田的池塘和主要公路,在如此对周围环境影响极为恶劣的情况下,魏绪绿家所述的危房却悄然无声变成了养殖场并且所述已通过审批及获证。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湖南省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规定》等相关规定,养殖场(户)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发展规划、环境保护和一系列的审批及备案登记,才能获取《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且养殖场(户)用地作为农用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而魏绪绿老宅土砖房房龄已超四十余年,十年以前其家为了骗取基本农田建洋房,(不排除与其后台保护伞相勾结骗取五保户住房补助,后续将申请政务公开),当年已签署了建新拆危房承诺书,其家不但不遵守具有法律承诺十年后反而将危险住宅改变使用功能作为养殖场使用的行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明文规定的各项相关条例完全相抵触,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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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梅桥镇人民政府 2024-08-23 16:36:5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管理办法》中明确了动物规模养殖场的具体含义,湘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畜禽养殖区域布局的通告》(湘乡政通〔2023〕1号)文件对养殖场区域划分及养殖场的标准已有明确界定。经核查,您所反映的魏某养殖场实为散养户,现场未发现粪污随意排放等现象。
    感谢您对我镇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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