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13
涉及单位:湖南尚东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美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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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3
涉及单位:湖南尚东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美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尊敬的上级领导:
我是来自江西省吉安市安福县洋门乡石桥村塘头24号农民工王彬林。2023年9月15号,求助人在湖南尚东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鹏)和湖南美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建)建设施工的浏阳市尚东产业小镇项目工地进行装修刷墙作业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先后到浏阳市人民医院(住院4天)、湘雅三医院(住院33天)、安福县人民医院(住院25天)住院治疗。出院诊断为:1.颅脑损伤 多发脑挫裂伤 右额颞顶枕硬膜下血肿 右额颞顶枕硬膜外血肿 动眼神经损伤 蛛网膜下腔出血 颅底骨折 双侧顶骨骨折 右侧颞骨骨折、鼻骨骨折 双侧颞顶枕头皮软组织肿胀;2.环枢关节半脱位;3.双侧坠积性肺炎;4.肋骨骨折……。
求助人因工伤事故受伤后,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规定,构成九级伤残(具体伤残级别以鉴定结论为准)。但至今无任何一方支付后续医疗费、住院期工资和工伤待遇,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因异地路途较远、伤残后行动不便、加之失去收入来源、现生活十分困难。走投无路之下,只得向领导反映情况,请求:一、依法对王彬林受工伤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并作出书面回复;二、依法对相关单位及责任人员存在隐瞒不报安全事故的违法行为给予严厉的处罚;三、监督、敦促湖南尚东实业有限公司、湖南美达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依法依规落实因工伤安全事故致残农民工王彬林应有的工伤待遇。请给予指导帮助为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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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王先生:
您好!您提交的《外省伤残民工向上级领导的求助信》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情况调查:位于尚东产业小镇一期C5栋一楼的业主单位常德钵钵菜餐馆(联系人:易江英),将装修装饰工程外包给湖南美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建;注册地:长沙市芙蓉区),该装饰设计公司聘用临时民工刘丙凡从事装修工作。您经刘丙凡介绍到工地, 2023年9月15日,您在为外墙立面进行粉刷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后送医院治疗。
您住院期间,王林等亲属诉称无医疗费用报警求助,永安派出所联系装饰设计公司,在相关部门积极协调下,装饰设计公司负责人当场支付人民币2.5万元(大写:贰万伍仟元),作为您前期的医疗费用。工作人员同时告知您家属,相关事项的处理处置意见,您出院后至今,未再与我们取得联系。
综上,您在粉刷外墙立面时受伤,是您与湖南美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之间的工伤事故或人身损害事故(具体以法定程序认定为准)。
我们向您提供以下处理意见:
1.您发生相关事故未满1年,建议您尽快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向人社部门申请工伤事故认定,如申请工伤认定时有程序性问题,可直接致电浏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保科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731-83641549);
2.若人社部门书面或口头告知,此类情况不能认定工伤的情况下,建议您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3.我镇已多次联系湖南美达装饰设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方表示拒绝调解,要求走法律程序处理。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我镇可向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告知您通过诉讼途径维护您合法权益的有关程序。
如需再次咨询,请拨打永安镇人民政府电话:0731-83200496,我单位后续将持续关注此事,帮助投诉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
浏阳市永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