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9
涉及单位:三湘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怡联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08-09
涉及单位:三湘房地产开发公司及怡联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我是怡海星城业主。关于怡海星城的水我有话说。今年(2024年)7月物业以8月1日自来水公司的水要涨价,就控制业主买水,8月1号以后拒不执行发改委关于水涨价的文件,擅自涨价到4.16元且拒不开发票。现在我们的请求是:恳请上级领导部门主持公道,责令他们严格按照发改委文件精神,按发改委的价格执行给业主卖水。第二我们强烈要求水移交到自来水公司统一管理。我们宁愿给国家赚钱对付外敌,也不容许资本赚钱对付我们。我们受够了资本的压榨,我们相信党和政府,恳请你们帮我们赶走这无良的开发商,他们已经不能使我们信任。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向发改部门咨询,8月1日起施行的长沙城区供水价格中,由物业公司收取的二次供水水费不得高于3.56元,不得在水费中加收二次供水加压电费、水损、水箱清理等运行维护费。上述运行维护费可通过收取的租金、公共收益等解决或按照抄表周期由全体业主按业主物业使用面积、用电量、用水量等据实合理分摊,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单独列账、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定期向业主公布收支情况和分摊明细。具体分摊方式由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在乡镇(街道)、社区指导下,双方协商确定。8月5日,我局暮云市场监管所、暮云街道、区发改局,组织二次供水单位召开供水水价调整政策说明暨集体约谈会,对供水政策进行解释,强调要依法收取水费,确保居民用水利益。如物业公司水费有超过3.56元/吨,市民可提交证据至暮云市场监督管理所,联系电话0731-86910089。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