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
涉及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和哈银消费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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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7
涉及单位: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和哈银消费
地区: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
哈尔滨市道里区人民法院在未通知,也为收到任何审判文书或电子文书的情况下,于2024年7月22日冻结本人所有银行卡和微信。
1、原告为哈尔滨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本人与该公司并没有任何金钱纠纷,其无权控告本人,该公司是受360平台的委托对本人进行催款,恐吓,对本人的正常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哈尔滨哈银消费有限责任公司和360平台都没有与我协商过并且在2022年以异地起诉的方式,(中途我没有收到任何传票,起诉状,和通知)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完成了判决并强制执行并且已划扣三千五百多元。然后于2024年7月22日又冻结我的所有银行卡和微信,冻结银行卡显示负两万八千多,法院执行判决是1.9万多,本金九千多,本人对判决金额质疑。最后经过艰难联系执行局到审判法官,审判法官以只进行审判不负责协商为由给了原告律师电话,经协商还需1.4万多元,本人认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罚息差不多与本金相等。
2、本人认为道外区人民法院在未查清案件事实做出该判决不符合民事诉讼法流程,法院无管辖权,合同无效。
3、法院管辖权不符合。求助人与原告人公司无任何签订合同,并且都无政府金融监管部门批准,利用互联网技术,搭建融资业务平台,从事金融通因为获利 。且利息高的吓人,电话恐吓,侮辱,骚扰身边人员。国家现大力推广共同富裕,这批被起诉的年轻人因误入歧途被高利贷网贷套路,成为网贷的受害者,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法院存在工作流程上及不尊重上诉人合法权益上显而易见。迷茫,无处上访,不知道以后的路该怎么走,希望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法院能够秉公执法,依法执政,为什么在别的地方都不受理,只有哈尔滨道里区人民法院受理,难道国家的法律不一样?
4、如果法院不是以人民利益为重点,而去保护支持高利贷,支持并执行限高受害人,对生活心理造成了重大影响,那还要法做什么。本人工作不稳定无钱,也想努力活着不做对国家有害行为。但也恳求领导,希望领导能给与解决,一个被网贷坑害的普通人的心声!
处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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