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7
涉及单位:月雅苑社区范围内润和城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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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7
涉及单位:月雅苑社区范围内润和城物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是长沙市雨花区老祠堂路润和翰文府小区一期12栋住户,因楼栋靠近小区规划的幼儿园,购房合同中明确注明会有临近幼儿园产生的噪音影响,已属于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该小区一期于2023年4月29日交房,购房合同中未告知楼下凉亭会设置休闲座椅,且临近有设置多处长椅(如图1)。官方宣传视频,凉亭中也未设置座椅。本人于2024年4月装修后入住,此时楼下情况是凉亭内有4把椅子,1张圆桌,且与临近两处长椅相隔距离平均不到3米。入住三个月以来,屡次在夜晚凌晨饱受楼下业主在此处逗留产生的噪音影响(如图2)。经在小区内详细查看休闲椅点位及距离设置,本人认为润和翰文府在12栋01户型楼下设置的休闲座椅数量及距离不合理,直接导致夜晚业主集中在此处逗留,声音集中从而产生噪音;同时因1处长椅正对家中卧室,也侵犯家人隐私。休闲区设置集中且距离近,侵犯低楼层噪音敏感住户正当权益(如图3)。
观察小区一期内5栋楼栋,只有8号栋和12号栋1楼有住户,其他3栋一楼均为架空层,但却在12栋附近密集设置4处座椅,其中3处在01户型低楼层旁。12栋前座椅相较8栋前的长椅,数量更多且集中,另12栋1处长椅设置为正对业主卧室,8栋为侧对楼栋设置。前期本人多次友好沟通润和城物业及其所属社区,均以如后期产生噪音电话可通知巡逻人员,且休闲长椅设置符合业主需求为由拒绝。对此,本人无法认同,一是购房时并未告知凉亭会设置座椅,此项设置是物业主观臆测的服务愿景,并未书面征求小区全体业主表决同意,且同一小区二期的凉亭(已于2023年12月交房)并未设置座椅和圆桌。凉亭是否应具备座椅,未有统一规范。小区一期5栋住宅以圆形点位设计,如果小区物业未在凉亭附近集中设置座椅及长椅,此处也不会成为业主聚集点选择,是物业方主观新增座椅导致住房楼前成为聚集点从而产生噪音。环境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住房可能受到噪音影响的情况,地产开发经营者应公示住房可能受到噪音影响的情况以及采取或拟定防范措施。防范措施应为事前举措而非事后处置,故本人不认同当业主受到噪音影响后,再联系物业来解决的方式。二是本人述求是申请优化房屋前1处“长椅”设置位置,并未申请撤销或减少长椅数量,物业和社区所述的业主休闲区域需求,与本人述求无联系。三是根据《2023年长沙市噪音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4年未有更新)中对于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的社会噪音扰民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及时劝阻、调解。经调解无效的可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或者政府指定部门报告或者投诉。但至今本人述求物业仅通过一条短信,社区两次简短电话告知结果,长椅不可移除,本人想了解的规划依据并未提供,本人想寻求的解决帮助并未受理。如:为什么只有12栋楼下要如此集中设计休闲座椅,8栋楼前仅1处休闲座椅?
本人家中有花甲之岁老人,低龄孩童,实在无法承受后期白天幼儿园噪音加夜晚休闲区噪音双重影响,恳请有关部门核实润和翰文府一期12栋前休闲区域设置不合理且无噪音防治规划情况,考量更改一处休闲长椅的设置位置可行性,优化小区夜间噪音防治措施,维护居民生活环境基本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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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实,润和瀚文府小区应业主需求,为方便小区居民休憩,在12栋凉亭周边安装了2个休闲长椅。物业已在凉亭处放置关于凉亭温馨提示,在休憩区域粘贴温馨提示,提醒业主公共场所禁止喧哗,同时社区已要求物业加强巡逻,如有大声喧哗的要及时劝导。
如有其他疑问,您可向雨花区圭塘街道月雅社区咨询,联系电话(8559577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圭塘街道办事处
2024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