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8-05
涉及单位:长沙市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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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5
涉及单位:长沙市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本人投诉长沙市骏利房地产有限公司,因其开发的位于长沙市丘麓区六亩丘路与狮山路交叉口东160米的国宸府(备案名:禧宸府)项目,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情况。本人在销售的推荐下认购了该楼盘的26幢1306室,并支付了20000元房款。项目存在违规情况如下:
一、涉嫌违规采集人脸信息
开发商在售楼处现场设置人脸识别系统侵犯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售楼处为什么会有摄像头,还带有人脸识别功能?人脸识别信息属于敏感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收集消费者的人脸信息需要根据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且经消费者同意,而开发商在并无收集人脸信息的合法、正当、必要的依据的情况下,采取用展示牌公示告知并不能等同于法律规定的“经消费者同意”,也并不等同于展示牌上的“征得您的明示同意”。该行为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民法典》有关个人信息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条规定。
二、严重违规改建
该项目的7栋2单元各户型,均存在套内花园改房间的情况。在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向本人宣传套内花园为半赠送面积,后期可以将其改造成房间使用。开发商宣传的所谓套内花园,就是通过封窗等操作来增加使用面积的违规改建行为。因而该楼盘最小的106㎡户型能做成“3室2厅”,而128㎡以上的户型可以达到“4室2厅”。同时,182㎡户型样板间还存在将书房打通至客厅,扩大客厅的使用面积从而变成一个大客厅的情况。
根据《城市规划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活动,不论新建、扩建、改建,都必须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证后方可建设。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证的情况下,私自将套内花园改成房间使用,属于严重的违规改建行为。该行为涉嫌违反了《长沙市城市违法建设工程处理办法》有关违规改建的相关规定。
三、宣传并承诺学区学位
项目营销中心现场,开发商广告大肆宣传“博才即将开学”“邻近博才洋湖小学南校区,师大附中在侧,约4000名师生客群常驻”“12年无忧教育,自带幼儿园、杨水塘小学中学均已建成”。在看房过程中,销售人员向本人承诺购房即可就读周边的小学,声称学校的生源大多都是周边小区业主的孩子。
开发商明知学校是否能就读,需要按照政府发布的校招计划为准,还以此作为卖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四、严重虚假宣传
开发商在售楼部现场发布了大量虚假宣传广告,诱导购房者。具体如下:“头牌瞰景 珍藏席位”“地铁口 双学府 城市新中芯”“爆款户型 火爆热销”“遥领片区二手房价 选国宸更安心”“硬核交付力 置业无顾虑”“强监管 保交付无忧”“高端圈层 择邻而居”“片区唯一在售精装高端住宅”“做中国最有价值的国际化企业”“城市价值集成商”“洋湖轴芯 地铁口 江山国邸”“博才即将开学”“片区中心 醇熟社区 头面现铺”“片区中心 人潮汹涌”“核心铺 前景好 价值高”“精英社区 吸金旺铺”“精英圈 强消费 好收租”“大洋湖签约套数、面积、金额三冠王”
1、广告中含有最高级的用词:对于广告中提到的“头牌”“唯一”“核心”“最有价值”是如何确定的?开发商为了促销,利用这些最高级词汇宣传该项目楼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 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2、广告中含有大量涉嫌虚假宣传的用词:对于广告中提到的“遥领片区”“高端圈层”“精英社区”“新中芯”是如何确定的?该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对周边教育资源进行鼓吹,承诺购房者可就读:广告中宣传“荟萃!规划建设44所学校”“大王山共规划建设44所学校 截至7月已建成8所 南雅、师大附中、博才等学府荟萃”,且在认购过程中,销售人员还承诺购房即可就读周边学校。开发商明知学校是否能就读需要按照政府发布的校招计划为准,还以此作为卖点,违反《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第四条(四)不得对规划建设中的教育设施作误导宣传和该法第十八条规定。
4、利用业主评价宣传楼盘:广告中宣传“中南大学博士副教授 张先生:不想随波逐流买“大众货”……片区唯一在售新中式项目”“湖南大学博士 杨女士:买大户型每分钱都得花得值。不想把钱都花在公摊上,得房率高是首要标准。片区超高得房率项目”等等。该行为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五、不正当竞争
开发商通过周边楼盘对比体现自身优势,从而来贬低同行竞争对手,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现场海报内容为:“二手房价格对比统计”“钰龙天下31204元/㎡、招商蛇口江山境21000元/㎡、今时艺苑12879元/㎡、嘉和城11609元/㎡、润芳园9469园/㎡、旭辉御府15125元/㎡、旭辉藏郡30079元/㎡”等等。
开发商还通过周边小区成交均价及业主收入进行测算,以此来体现项目商铺的消费力。现场海报内容为:“精英社区 吸金旺铺”“精英圈 强消费 好收租”“本案及龙湖项目均为精装,均价较周边毛坯交付小区贵1400-1800元/m不等,业主实际收入水平至少高1000-2000元/月,高收入代表高消费力,更容易吸引高端业态入驻,推高商铺租金,一铺在手,坐收渔利”等等。开发商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以及有关不正当竞争的相关法律规定。
同时,在微信视频号中,有关“国宸府”的楼盘投诉众多。开发商在现场广告中宣传“硬核交付力 置业无顾虑”“2023房企交付力排名TOP8”“2023年累计超‘万’户悦心交付”“提前15天交付”等等,大肆宣传本项目的交付速度,但结合现实中的投诉,本人对该项目的交付质量产生担忧。
上述反映情况均有相关证据予以核实,请相关部门予以查处、严厉处罚!并恳请政府介入调解,协助退还本人被诱导所交的20000元房款。若相关经办部门没有认真落实到位,本人会向上级政府、国家信访反馈。相关证据材料会发至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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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现场检查核实,暂无足够证据证明被诉方涉嫌虚假宣传的相关违法行为。您如有相关的证据,请及时提供至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以便于后续的调查。(联系电话:0731-85125331)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年8月15日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