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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求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解冻我非涉案社保卡

时间:2024-08-04

涉及单位: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恳求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解冻我非涉案社保卡

本人童美华,名下所有银行卡均己被高新区公安分局冻结二年多,包括社保卡,因2022年5月份名下一张建设银行一张农行卡涉及刷银行流水一次,于2022年5月27日接到高新分局麓谷派出所彭警官电话,并于当日赶到派出所配合派出所笔录调查等,彭警官并告知本人,说涉案银行卡可能会冻结,因涉案银行卡流水较少,在做完笔录签字后本人也返回家里,随后所有银行卡被冻结至今无法使用。冻结银行卡期间本人没有收到任何法院或其它部门发给本人的银行卡冻结告知书或通知书,因今年4月26日(2024年)本人社保卡(一卡通)名下收到望城区雷锋镇真人桥小学项目部拆迁指挥部征地办公室汇款给本人的失业费四万多块钱等,因无法取出这笔钱,本人多次向高新区公安分局及麓谷派出所办案民警彭警官请求解冻,并询问相关案件情况,均被告知案件不详,银行卡无法解冻。因本人离婚多年,加上身患疾病年龄又大50多岁了,至今没有稳定工作,一直靠打零工或捡废品维持生记,现在因腰肌劳损厉害偶尔无法正常走路或工作,现急需钱住院治疗,所以恳请长沙市高新区公安分局反诈中心能够解冻我这一张非涉案社保卡,此卡无涉案,也无银行流水,唯一流水是冻结我全部银行卡二年后的一次流水,根据相关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需要冻结犯罪嫌疑人在金融机构等单位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通知金融机构等单位执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冻结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冻结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为二年。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每次续冻存款、汇款等财产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每次续冻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证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继续冻结的,应当按照本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重新办理冻结手续。逾期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冻结。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如果有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有权机关可以在冻结期满前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续冻的期限为三个月或六个月。

综上所述,本人愿意无条件配合案件调查,并随叫随到,只希望高新区公安分局能够解冻我非涉案社保卡,以便我及时看病住院,谢谢,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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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沙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2024-08-08 11:24:39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童美华系“两卡人员”,银行和支付机构对经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假冒他人身份开立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列入“惩戒名单”予以管控。高新分局在做两卡人员核查笔录时已告知其,相关机构会对其进行惩戒,惩戒时间为5年。童美华名下可保留一张限制非柜面业务的银行卡,作为生活用卡。如需对名下社保卡变更管控措施,请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流水等相关证件材料至高新反诈中心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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