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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不经过业主大会投票私自和物业续签合同

时间:2024-07-29

涉及单位:苏仙区白露塘镇社区

地区: 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

1,合同约定三级服务,但是物业服务远远达不到三级,有录像,水印照片,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多次像社区投诉要求监督物业社区坐视不理或者没有任何效果,

2,合同要求未公示二次加压费,属于违规收费

3    ,社区未按合同在泽宇物业进场六个月进行招标,招聘新物业,

4     社区和物业签订合同,看内容有额外收费不公示对物业没有约束力还偏袒物业故不与公示给业主看,

5     2024年合同到期在7月的26号才得知社区和物业已经续签一年合同,这个明显不属于应急范围,

6     23年-24年合同期间,社区收取小区售卖车位所得款,收了多少,用了多少,剩下多少一律没有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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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苏仙区委网信办 2024-08-01 09:16:57

    网友您好:
    收悉您的留言后,我们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开展调查核实。
    1.关于物业服务水平问题。泽宇物业在物业服务过程中定期在微信公众号“泽宇物业”中公布服务年报、服务月报,向所有业主公示,且经郴州市物业协会对其物业服务标准进行了评定,不存在服务水平达不到合同中约定三级水平的情况;关于业主反映物业公司的各类服务问题,社区已多次联系消防、住建等职能部门进行研讨、整改,先后解决了奥园华府临时用电问题、监控、道闸智能系统完善等问题。下步,街道将会同相关部门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2.关于加压费问题。在奥园华府小区物业合同第六章第六条中,明确约定物业公司将按每季度实际产生的加压电费向业主按时分摊收取。
    3.关于社区同物业续签合同问题。在奥园华府小区物业合同第三章第三条第三款中,明确约定“应急管理期限到期后,若甲方未能组织公开招标物业企业进场管理,需续签合同由双方共同商量决定”,因此,在奥园华府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社区为维护小区业主利益,于2024年4月18日与泽宇物业续签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原合同约定范畴。
    4.关于合同公示问题。社区同物业公司签订合同流程是在物业公司提出初稿、法律顾问初审、业主代表投票表决、白露塘镇人民政府最后审核的程序中依法依规进行,签订后按照时间进行公示。此物业服务合同目前存放于白露塘社区居委会,业主可携带身份证明、房产凭证等能证明业主身份的材料到社区居委会依法依规查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苏仙区白露塘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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