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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依法追加该4位股东为被执行人,

时间:2024-07-23

涉及单位:安乡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

我们是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人民法院谭志惠诉安乡碧桂园房产开发公司工程纠纷一案原告谭志惠的债权人,我们与谭志惠的借款纠纷案已另案审理并审结,我们55位出借人即债权人胜诉。今天,我们怀着悲愤的心情实名举报安乡碧桂园房产开发公司违法销售诉讼保全财产,安乡县住房保障中心违法为其办理备案登记致使我们的合法保全财产被非法处置的严重违法行为,安乡县法院在没有告知当事人的情况下,前后不到一年时间内,八次变更诉讼保全财产,最终致诉讼保全财产全部违法销售一空等失职行为。之前我们多次向相关部门实名举报,但不是敷衍回复,就是置之不理,石沉大海,至今没有给我们一个满意答复。至此,恳请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主持公道,伸张正义,保护弱势群体利益,维护社会稳定。如果此次仍得不到解决,我们一百多名当事人将包乘车辆进京上访。请依法追加该五位股东为被执行人,特别是安乡县经投公司,是安乡碧桂园一期大股东,占股40%,且之前已分得丰厚回报,但安乡法院迫于地方保护主义压力,不顾我们多次口头和书面申请,至今没有将其列为被执行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利益,也丧失了作为国有企业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另附上一审二审判决文书、执行文书、诉讼保全等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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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乡县网信办 2024-12-27 08:20:17

    尊敬的网友:
    您好!对于您反映的问题,现作如下回复:
    谭志惠与安乡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经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对该案作出裁定,指令常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再审期间中止本案执行。



    安乡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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