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娄底市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房屋租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

时间:2024-07-21

涉及单位:娄底市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针对娄底市鹏泰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地址:娄底市娄星区长青中街37号鹏泰国际B501室,法定代表人:龙源明,电话:0738-826999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1300745945615A,工商注册号为431300000017229。以下简称“鹏泰公司”)屡屡不诚实守信、强行拖欠和侵吞业主合法房租收益的违法行为和不道德行为,今特向相关主管行政职能部门投诉、举报!并向社会公示该公司的另一面形象!

    事实和理由:

本人(聂军华,身份证号43032219700728****,电话1557383****)于2007年12月30日购买了鹏泰公司名下的产权式酒店(鹏泰国际0008幢A1213,面积46.32平方米,单价4680元/平方米,人民币216777元,当时的法定代表人为毛友俭),在鹏泰公司的主持下湖南和一(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己注销)与我家签订了长达12年(2008年9月1日至2020年9月1日)的《合作经营协议书》和《合作经营承诺书》,其内容第二条强调“甲方承担酒店经营风险,乙方不承担任何风险”,也就是说,我家作为业主不承担任何风险。自2015年开始,鹏泰和一大酒店无法正常经营,2016年1月19日,鉴于当时的情况(长达一年多的房屋收益没有得到支付),我被迫妥协与鹏泰公司就继续经营合作签订了《补充合作协议书》,合作时间暂定为五年,在相信鹏泰公司特别是当时的法定代表人毛友俭的信誉的前提下,我同意降低了房租收益,但在其后的几年时间内,鹏泰公司一直不履行协议承诺,无论业主同意与否,相隔几个月时间就不支付房租收益,以此强迫业主同意多次反复降租、免租!看到软弱无能可随意欺负的广大业主,鹏泰公司变得更加嚣张跋扈,对协议上的白纸黑字的各种承诺不能尽到应尽的义务,完全丧失一个公司作为法人应尽的基本道德规范!2022年5月16日,鹏泰公司又以各种无理要求强迫广大业主签订不平等条约和补充协议,继续肆意降低房租收益、减免房租及相关待遇,针对鹏泰公司屡屡不诚实守信的行为,我家拒绝在补充协议上签字认可,自2023年9月至今,鹏泰公司单方面设定的房租收益一直没有得到支付。

通过网上搜索显示,毛友俭,湖南鹏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娄底市人大代表、娄底市人大常委、湖南省工商联执常委、娄底市工商联副主席、娄底市税务局特约监督员、娄底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等等10多个荣誉称号,作为2007年的鹏泰公司的法人代表、如今更居高位鹏泰控股集团董事长的毛友俭先生,应该督促下属公司-鹏泰公司严格规范和约束自己所签订的每份合同、信守承诺,做一个对得起人民的良心企业,而不应该做一个断崖式不信用企业;同时,也祝愿毛友俭先生能够言行一致、表里如一继续信守承诺,带领属下公司走得更远,造福广大娄底人民,让自己头顶的荣誉更加辉煌!

最后,通过总结自己的投资经验和教训,告诫广大人民群众在投资时应睁大眼腈、擦亮眼晴,不要被黑心企业和个人所蒙蔽,同时,针对鹏泰公司的违约行为,我将依法依规不折不扣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期盼相关监管行政部门督促鹏泰公司依法履约、做一个表里如一的良心企业!

    鹏泰业主聂军华        2024年7月22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回复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09-30 18:09:13

    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娄底市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拖欠房屋租金,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留言我局已收悉,建议网友走法律程序。
    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