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13
涉及单位:长沙优之速租赁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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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3
涉及单位:长沙优之速租赁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您好,我叫马锦涛,我通过网络平台于2023年7月8日在长沙优之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租了一台网约车湘ADD4605
我在租车前明确表示本人很重视车子性能与续航,租金3800/月租期为6个月,压金6000元
我上午在该公司签合同,验车我(外观与内饰损坏及车子常规功能检验),下午开始用车7月8号下午半天9号1天共用车1.5天,共计行驶689公里。共充电140度电,车子仪表显示充满电50度电左右可续航400公里左右,但是实际续航只有240公里不到,与实际续航相差太大。我于7月10上午到该公司退车及押金。车子退了但是押金6000元不肯退,他们始终不承认车子续航能力,相反坚称是驾驶技术不行造成的,而且态度恶劣。
本人是高价位租金租的车他们应该提供高续航的车,而不是实际续航减半的车,这样会影响导致我的经济亏损,因为对他们态度及印象不好,所以我请求好心人帮我退回押金,谢谢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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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了解情况如下:
您通过网络平台于2024年7月8日与长沙优之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网约电动车租车电子合同,约定租车半年。7月10日您因为电动车续航不理想要求解约,长沙优之速汽车租车公司负责人提出了换车、按照合同约定退还部分押金等方案都不能得到您的认可,导致您进行投诉。
根据您与长沙优之速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网约电动车租车电子合同附件三第五条,因任意一方提前3天通知对方并支付剩余租期(不含提前通知的3日)租金总额20% 费用(不超过10000元)的情况下,可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支付的违约金可在押金中抵扣。
综上所述您要求租车公司全额退还您的租车押金不合理,请您与租车公司再次协商依据合同条款,合理合法将您应得部分押金足额收回。
感谢您的来信,祝您生活愉快!
长沙市雨花区东山街道办事处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