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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养猪,臭气熏天

时间:2024-07-07

涉及单位:永州市生态环境局双牌分局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

湖南省永州市双牌县八亩田村村民蒋*刚,在屋后院违规养猪,造成空气和废水污染。附近村民无法正常生活,开窗通风。虽然养猪棚舍距离乡村住宅的距离尚无明确法律限定,但是根据《我国动物防疫法》第二章第五条限定,动物饲养场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范围,必须500米以上。能够参照这一条来保护附近居住村民的利益。另外,还能够从相邻关系中来解决这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限定,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队互助、平等合法的精神,正确处置截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导致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也有这方面的限定: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平等合法的原则,正确处置相邻关系。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准则,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导致损害;导致损害的,应当予以赔偿。目前附近村民只要求尽快迁移养猪棚舍,还大家一个正常的空气。

双牌主打一个天然氧吧,标榜宣传,来双牌,我氧你。但是我们花了半生积蓄,买房安居希也望乐业,这猪舍已经4年了,依旧臭气熏天。每次都说母猪生猪崽,生完就转移,卖猪。猪是一窝接一窝的生,猪栏依旧没有解决,依然臭气熏天,差不多1500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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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双牌县委网信办 2024-07-18 17:29:14

    网友:
    您好,帖文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我镇联村领导、动防站工作人员实地查看了解,关于网友提出的《违规养猪,臭气熏天》的情况属实。
    经查,泷泊镇义村村民蒋某刚在自家自建房后院饲养生猪的情况,镇政府及义村村干部多次上门做工作,目前,所饲养的部分大猪已经处理,剩下壹头母猪于早两天产下20余头小猪。同时,泷泊镇政府已向县农业农村局、永州市环保局双牌分局进行了汇报,蒋某刚本人也承诺9月1日之前全部处理到位。后续,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对其退养情况持续跟踪。

    泷泊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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