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5
涉及单位: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y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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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和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人:罗女士
被投诉人:
1、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万科地产名下控股子公司)
2、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投诉请求:
1、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给予投诉人在房屋整改期按合同约定应给予的补偿。
2l、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承担投诉人住房在房屋整改期间(2020年6月27日至2022年9月底共27个月)的物业管理费。
3、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支付投诉人垫付的2800元房屋整改维修费用。
4、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将投诉人所购房屋未整改好的木地板,卫生间开裂的大理石、门框等一并整改到位。
5、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撤销对投诉人的物业服务费追缴诉讼。
事实和理由:
投诉人以其孩子名义购买了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开发的万科里金域国际(三期)的一套住房,约定于2020年6月底交房。6月27日我家去万科金域国际小区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办理的程序是:业主在小区一楼大厅由地产开发商提供的纸质的“房屋交接单”上签字,并且预交1年的物业管理费,然后拿到房门钥匙去验收房。
我家在验收房时发现:所有门窗玻璃都有严重划痕、客厅和餐厅及卫生间瓷砖多处破损且明显高低不平、门槛大理石断裂、墙面不平、墙面多处开裂、客厅和走廊地面空鼓、主卧衣柜明显高低不平且柜门多处划坏、入户门和室内门损坏、阳台顶及主卧一面墙未上墙漆等多处房屋质量问题,从此开始长达27个月的房屋质量整改,至今损坏的木地板、卫生间开裂的大理石、门框等都未整改维修到位。
墙面开裂的整修,可谓是屡整屡坏,导致我家收房两年多都无法入住。墙面开裂问题:从交房的当天(2020年6月27日)开始整改到2022年8月27日,都未整改好。无奈之下,在告知开发商后,我们自己找人花了2800元维修:将墙面整平,将墙面开裂修复,至今开发商都未将垫付的维修整改费支付给我家。
关于欠交物业费一事:按照湖南省发改委、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及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的湘发改价费[2022]271号关于印发《湖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第十五条的“买受人在查验收房时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购房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交纳”规定,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费不应由我家承担。既然有法规明确了房屋整改期间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那物业公司要起诉也不能起诉我家。
我家多次向开发商和物业公司以电子版、纸质形式递交整改房屋的报告,多次与开发商和物业公司沟通,一方面开发商不承担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万科物业公司不实事求是,有规不依,欺负弱势,我家多次收到物业寄来的律师涵,强压要我家承担整改期的物业费。2024年7月3日万科物业将我家上诉法院,以诉讼方式要求我家承担整改期的物业费。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向相关部门投诉,恳请解决我家的实际问题为盼!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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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查,您与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曾协商,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商)愿意承担房屋整改费用2000元,不同意承担您要求的27个月物业管理费的诉求。湖南百汇投资有限公司拒绝接受调解。您因与开发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拖欠长沙市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物业公司)27个月物业管理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岳麓区法院。物业公司亦不同意撤销诉讼,拒绝接受调解。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终止调解。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年7月12日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