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01
涉及单位:长沙市伟立运输有限公司、长沙明禹供应链公司、湖南星陆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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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由:
我被湖南长沙市伟立运输有限公司(负责招聘的的公司、挂靠公司)、长沙明禹供应链公司(挂靠公司,负责人搞多家挂靠公司方便骗更多人入局),湖南星陆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汽车销售公司)、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下贷款的金融机构)合伙诱骗签订了明显显失公平的贷款购车合同。
诉求:
1.涉事公司通过网络发布诱导性招聘信息,诱骗受害人前往公司处洽谈,再通过话术以及受害人急切想找到工作的心理,洗脑诱骗受害人签订了与实际描述完全不符、明显显失公平的贷款购车合同,并且车辆实际市场价格与贷款金额相差过大(达40%),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合同应无效或者撤销合同。
2.涉事公司通过安排“托”来麻痹受害人,让人误以为目前市场经济环境能达到所谓的“高薪”,欺骗受害人入场,涉嫌扰乱市场秩序,同时涉事公司涉嫌违规挂靠,应予以处理。
3.相关金融企业违规跨地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未经客户同意即查询征信,也应予以处理。
我请求政府帮我解除这种不合法的合同,请求政府检查这几家公司的相关资质,请求政府出面严惩这几家骗子公司!
具体经过:
我于2024年5月11日在Boss直聘软件上找到长沙市伟立运输有限公司的招聘信息,工作内容为负责配送蔬菜水果零食等运输工作、且工作时间自由、自由调休、新入职员工有老司机师傅带,且公司提供车、没有租金押金保证金、且综合薪资有12000-15000。5月12日当天我去到了长沙伟立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面试,面试官和我说的工作内容却并非如上所述,真正的工作内容为每天早上6点配送蔬菜水果零食到其线下门店。剩下的时间实际为跑平台接单,也就是货拉拉平台,并且明确表示公司与货拉拉有合作,会给我提供稳定的货源,并提出了不信可以明天跟车,但是要缴纳50元。在下午考虑后与其电话沟通缴纳了50元并于5月13日进行了跟车。
在跟车司机那里了解到他是自己买车,实际上就是专程只跑货拉拉平台,一天有500-600元的收入,覆盖掉货车月供以及充电费用后,剩余收入为净收入,月收入达到8000-12000不等,并且一直强调这份工作就是时间自由,随时可以工作休息,赚钱特多还不累,一直推荐我赶紧也买车一起搞。(后续才知道跟车司机也是托,跟车所缴纳的50元也就是给他的充电补贴,也就是让他多介绍这份工作的好处和优点,让我尽早签订合同。)
跟车结束后,于5月20日前去长沙伟立运输有限公司谈具体事宜,他们公司的经理和工作人员在我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诱导我签下了车辆的融资租赁合同,车辆为吉利的远程锋锐F3E,标价为14.3万(高于市场价4-5万元)。我也是找工作心切,不懂合同性质,并在我未通知我父亲的情况下,让我替我父亲签下了保证人的字章,且在我未清楚阅览各个合同之前、未和我介绍其各个合同的具体含义和内容就不停催促我签下了车辆挂靠协议书、三方协议、车辆保值回购处置服务协议,并要求以我的名义和征信在浙江智慧普华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贷款。并承诺只要干满三年后再支付尾款就可以获得车子的所有权,并且强调实在跑不到3年可以只跑14个月之后再缴纳费用可以退车(合同上并未有写,纯粹就是让求职者心里知道后面跑不动了可以退车,至少还有退路,利用这种心理去诱导求职者签订合同)。
5月21日由于我父亲在邵阳老家,担保证明未拍照,一直催促我让我爸拍照发给其人事,同时也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用担保证明的照片办下了贷款。签下合同后回家后,我才有时间研究合同,这时我才发现合同与他们描述的完全不符,我马上与公司进行了沟通,但并未正面回应我,并提出让司管(管理司机货运所有事宜的人)带我跑一天,28-29号为正常跑车,30号跑到下午发现实际收入与其刚开始介绍的“有货源,不愁没单”有很大差异,而且也有和其他同行司机了解过他们的情况,才知道我这种合同是完完全全的被骗了,就是看我是小年轻,利用我们这种刚出社会没多久,想要找自由且时间充裕的工作的心态,来骗取我们的时间去为他们打工,并且车子都不在我的名下。
当天下午与其公司管理部门进行了电话沟通以及线下面谈,面谈时我有问到这实际情况与之前介绍的工作收入完全不一致,他们那边以“我才刚开始跑、未熟悉流程为由”,提出让我继续跑,并且也利用当时说的做满14个月后可以退车的情况一直在和我说让我坚持跑下去,实在不行就14个月后再来退车。我当时也没有办法,只能坚持跑下去。在我面谈结束下楼后,我坐在车里时,打了我的电话,并沟通说道:“如果我半个月内不想搞的话,可以帮我清贷,前提是得交5万多块钱。”我在得知消息后觉得太亏了,一分钱没赚到,还要倒贴5万多块钱,就只有坚持跑下去。
从5月28日至6月26日,我几乎全勤跑车,纯粹是靠货拉拉平台自己揽业务,公司没有提供一点帮助,实际日均收入只有200元,除去充电成本和月供,净收入只有50元左右,与其描述的“与货拉拉有合作,有稳定客源,每月净收入8000-12000完全不符”。6月27日,我停止跑车,查阅合同才发现实际贷款期数达到了60期,且车子租金加购置总价一共达到了181048.72元,与实际上介绍的金额完全不一样,高价买车还要还高额利息贷款,且贷款买车的车辆购买凭证和收据我也没有收到,退车还要给高额的违约金,且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合同上有很多只利于他们却不利于我的条款,而且之前说的做满14个月可以退车也根本没有写在上面,已经是妥妥的欺诈了,并且车子在60期还完之后还要支付一个尾款才能获得车子的所有权,这样子的话车子总价值达到了224148.72元,严重高出了市场价格,我才发现自己已经是被骗了。今日(7月1日)前去索要车辆的购买凭证和收据并商量此事,却遭到他们工作人员的恶劣对待,并拒绝给与凭证且推脱责任,态度极其恶劣。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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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接到此留言后,与长沙伟立运输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联系沟通,该公司工作人员介绍:他们是按合同履行相关条款,了解到您因个人原因需要退车停贷,建议您:1,自行提前结清贷款,(贷款金融公司可能会产生违约金);2,将车转卖给公司,或者将车自行卖给二手车商。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跟您联系后,您提出:出资1万元,且已支付的首期月供3970元无需退还,以此终结车辆贷款合同,车辆退还给公司。经调解,该公司不接受此方案。由于您与该公司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长沙县交通运输局工作人员建议您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我单位对您留言的回复。如果您有其他的意见或建议,可直接与我们联系:0731-86200446。
长沙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