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8
涉及单位:湖南惠收软件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时间:2024-06-28
涉及单位:湖南惠收软件开发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公司名称:湖南惠收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砂子塘街道韶山中路489号万博汇名邸4栋2102房664
该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注册
天眼查、企查查上面都可以查到。
相关人员电话:孙春凤 (签合同的人员)
周经理:
客户电话:400 968 8387
售后人员:(自称是平台的人员,实际就是对方公司的售后)
孙春凤、孙健
孙健名下公司:1. 广州市凤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4日注销)
2. 广州汇勤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在业)
孙春凤--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
地址1:广州市天河区车陂街道中山大道中138号汇勤楼6楼605
地址2: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棠下二社涌边一横巷69号天辉大厦10楼1010室
(广东唯云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他们所谓的项目名称包含:驿可达、易取达、惠收发
相关皮包公司
1.湖南惠收软件开发有限公司
2.湖南易取科技有限公司
3.广州凯粤湾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4.广州汇勤新媒体科技有限公司
5.广州市易方控股有限公司等
6. 广东法妍黛化妆品有限公司
7. 广东鹰爪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8. 广东众推客科技有限公司
9. 广东抖客来科技有限公司
10. 广东抖来客科技有限公司
11. 广东程序园科技有限公司
12. 音付科技(广州)有限公司
等等
举报的内容是:对方冒充跟各大 快递公司合作, 以投资“智慧快递驿站” 加入区级代理 市级代理 高收益 高回报为诱饵,骗取他人信任,最终达到诈骗钱财的目的。
事件经过:
在6月22号的时候,无意中接到他们人员电话,宣称自己是 互联网快递驿站的项目经理。同时跟各大快递平台均有合作。在本市邀约到现场参加他们的现场招商会
在6月23号的时候,我去了现场参加了他们所谓的培训会议,在会议上 相关人员 自称跟 京东、顺丰 中通 圆通 韵达、极兔,等等快递平台有业务合作。
会议上讲师慷慨激昂 不断讲解现在的市场前景,市场规模。宣传未来3-5年,“易取达,智慧快递驿站”市场规模会有3-5倍增长。不过通过 PPT表格 数据对比,算经济账等等 承诺交给他们的为意向金,到时候可以退 引导交钱加入他们的服务
以‘快递’日活用户为基础,拿各类数据作对比,一步步让参会人员相信他们公司这个“互联网驿站”项目,现场烘托气氛,其中还有人员在底下随言附和,制造出跟他们签约的氛围。通过 APP表格和各类数据展示 算经济账
在对方的煽动下,催促下,我最终交了这个钱 50000元,
钱交了 本以为他们会认真提供服务,没想到根本就没有任何服务,之前跟我承诺的,一条都没有达到,全部是虚假的 后面就意识到被他们忽悠,跟他们说这个事情的时候就爱答不理
我后面在网上查到,这家公司根本没有相关培训或招商的相关资质,更不是支付宝官方授权服务商。他们看人收费 所有给他们交钱的用户 不管交了多少钱 都是那一套虚假服务
为了达到别人交钱的目的 各种忽悠。承诺钱交给他们 后面如果考虑不做,随时可退等等花言巧语。 他们看人下菜碟。根本不是“各大快递公司的合作商”也没有招商的资质。
经过向多方执法部门举报 得知他们公司地址均是假的 为集群注册。 他们公司人员也不告诉真实地址。
恳请长沙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能够高度重视 依法依规查处这家公司。如果党政府领导们不去调查处理这类事件,就会助长这类毒瘤继续侵害老百姓,欺诈百姓的血汗钱,严重影响了整个中国社会的稳定发展。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湘问·投诉直通车《华声在线》留言交办函的回复
网友:
您好!关于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华声在线》栏目反映的留言已收悉,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现就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湖南惠收软件开发有限公司虚假地址”的相关事项,根据:1、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的通知》(湘市监发〔2022〕1号)文件第九条 探索开展市场主体集群注册。全省各级登记机关可协同当地园区主管部门,探索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创业园区内以电子商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为重点,多个市场主体以一家企业(即商务秘书公司或托管企业)的住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市场主体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2、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沙市市场主体集群注册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市监发〔2019〕51号)第二条 集群注册,是指以一个机构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以下简称住所)地址,作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组成市场主体集群的登记注册模式。该企业在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向我局提交的以商务秘书公司或托管企业的住所作为自己的住所登记,并由该企业提供住所托管服务的登记行为符合法定形式,故我局予以核准。
如有其它疑问,请咨询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电话:0731-85880891。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