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24
涉及单位:耒阳市春晖医养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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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24
涉及单位:耒阳市春晖医养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本人于2020年11月份在耒阳市春晖医养院任职收银员一职,于2023年8月31日离职。公司拖欠本人工资自2022年10月1日-2023年8月31日,共11个月,合计工资人民币:26800元整(贰万陆仟八百元整)。24年3月份,本人已反应到耒阳市劳动局,直到今日,工资方面还是没有收到一分钱。还请相关领导帮我解决这个问题,我们自己辛苦的血汗钱希望能够得到及时的归还!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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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晖医养院拖欠工资,一直不予发放》一帖的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布《春晖医养院拖欠工资,一直不予发放》的网帖我们已经收悉,现就帖文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我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分别于2024年4月19日和4月22日受理了刘淑君等24人和周益梅投诉耒阳市春晖综合医院有限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共计25人,投诉金额为1031262元。根据提供的工资卡银行流水、工资发放表显示投诉员工与该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投诉员工在做询问笔录中声称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投诉人和公司均未提供劳动合同。2024年4月23日,我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耒人社监询字〔2024〕0545号),该公司逾期未提供资料。5月29日,我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又向该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耒人社监令字〔2024〕0545号),限该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前全额支付刘淑君、周益梅等25人工资1031262元,该文书由公司法人梁建红签收,该公司逾期未支付。2024年6月12日,投诉员工到我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已做好询问笔录,目前该案件正整理资料,下一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处罚。
最后,感谢您对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理解与支持!
耒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