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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集体山林非法出租

时间:2024-06-22

涉及单位:双峰县走马街镇新塘村村委会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双峰县

尊敬的上级领导,我是双峰县走马街镇新塘村一个普通的农民,现在反应一个问题,我们村里在没有任何公示的情况下已低价出售在娄双大道山塘大桥处的一座林山,总共18亩,22800块钱出租70年,给贺怀英建塑胶制品厂,合同上只有5个村领导和一个村民签字。有人把这个发在红网上,然后新塘村委于2024年6月21日又通知所有村民代表用白纸套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和留守妇女签字,恳请有关部门重视,还百姓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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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双峰县委网信办 2024-07-01 17:26:44

    网友:
    你好,你的留言已收悉,现对你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针对你反映的问题,县林业、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部门曾到现场进行过察看,我镇相关部门也多次到现场进行走访查看。经查,新塘村委会将位于娄双大道山塘大桥处的一处林地(此地曾是生态公益林,因修建娄双大道时征作取土场,已调规为一般林地)出租给了本村村民贺怀英属实,双方只是签订了租赁协议,贺怀英并没有任何形式的动土、动工建设。当时村里只召开了村支两委会和党员大会,在执行“四议两公开”程序方面有欠缺。现有村民对这件事有不同看法,为充分尊重村民意愿,从维护大局稳定的角度出发,新塘村委会已尝试与贺怀英协商,终止该租赁协议,如贺怀英不同意,村委会拟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所反映的用白纸套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老人和留守妇女签字的情况不属实。村民代表是村民进行选举产生的,村民代表中有少数人年纪较大和留守妇女是一种正常情况,在会议决议上签字是会议必要的程序。


    走马街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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