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9
涉及单位:湖南荟稻教育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湘江新区(岳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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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8月9日,我添加了湖南荟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一名老师微信,当时这个老师诱导说韩语课程教学服务好,有直播课,老师二对一服务,承诺能提供兼职,视频翻译收入在200-300左右,并且先不用给钱,在我还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直接诱导我付了30元并办理了7850元的学费分期(共18期,每期436.11元,已还12期),后来发现课程时间质量差,服务差,并且强制要求给钱,承诺的兼职也没有兑现,存在不正当竞争行为,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并且还虚假宣传。我以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为由提出退款,对方却不予回复,拒绝退费。其行为属于实施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在我要求位于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街道桐梓坡西路408号麓谷林语小区2B栋1930的湖南荟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赔偿责任,取消分期并退还我课程费用5263.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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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暂无足够证据证明湖南荟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违法经营行为。针对您的退费诉求,经调解,湖南荟稻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明确表示您于2022年8月报名韩语课程,目前您入学至今已一年多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您已超过了标准服务周期,因此不支持退课退费。涉诉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且被诉公司已拒绝再次进行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依法终止调解。建议您通法律途径解决争议。上述处理结果,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已于2024年6月25日通过电话告知您。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2024年6月25日
您好,留言已收到,新区商务和市场监管局正在核实处理中,请您耐心等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