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14
涉及单位:云溪区法院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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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农业银行帐号6228 4801 2811 3493 273于2023年10月24日被岳阳市岳阳楼区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员在没有任何告知和理由的情况下冻结我储户里的金额1.5万元。通过银行柜台查询到案号为岳公直(治)冻财字(2023)2456号,后通过岳阳市公安局咨询给到我经办人手机号码199****2386,但是始终打通未能接通过电话,发短信息留言也未得到任何回复。
今年2024年5月6号再拔打该号码还是未接通,通过该手机号码搜索到(岳阳市治安支队)添加微信通过后留言解释我被冻结的1.5万元的来源并留下本人手机号码。未能得到任何回复,我在微信留言解释我储户被冻结的1.5万元钱款的来源是我妻子转帐给我用于还房贷和信用还款的。2024年5月7日我打印申诉资料将银行流水明细从2022年1月1号起打印至打印当天,并且打印了被冻结的1.5万元我妻子转帐给我的来源银行凭证,还打印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寄到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学院路188号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现在已经撤销了冻结1.5万元的案号。
现在又多了一个岳阳市云溪区法院(2024)湘0603执1123号。通过联系法院得知是和之前撤销的岳公直(治)冻财字(2023)2456号的案号和目前案号是同一个民警办理的案子。为什么我申诉撤销了又多一个执行案号?前面我已经把所有能够证明的资料寄给办案民警了现在还要被执行是为什么?可以随便冻结或执行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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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区公安部门核实,该信访件为岳阳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办理案件,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