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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县人民法院并无书面通知异地管辖

时间:2024-06-11

涉及单位: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

地区: 山西省,吕梁市,临县

2024年6 月 11日上午午发现微信被支付限制.随后在微信客服查询到内容如下:“依据法律规定及有权机关:山西省临县人民法院的要求,当前账户的交易功能已被限制使用。如有疑问请您联系有权机关咨询,若您根据提示号码拨打未联系上,建议您尝试拨打有权机关所在区号+12368进行咨询。

有权机关提供的联系电话:0358-8327182、0358-8327183、0358-8327184

文书编号:(2024)晋1124执保94号

本人在山西省人民法院网、也并没有查询到文书编号: (2024)晋1124执保94号执保文书。之前也没收到法院任何诉讼,执保文件,就随意冻结本人微信。

本人目前为止没有在山西省人民法院查询到关于本人案件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本人户籍地是安徽省芜湖市,长住地也是安徽省芜湖市,无论是户籍地还是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山西。

综上所述。无论是遵循户籍地管辖原则,还是按长住地管辖原则,临县人民法院对本案均不具备管辖权。请贵院解除我的微信支付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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