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7
涉及单位: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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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辱骂骚扰威胁消费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对商家做出任何管理措施,包庇商家。商家网店店铺标题描述不明确,存在误导消费者,一直替商家说话,而且商家那边辱骂行为也未采取任何处罚措施,消费者对其回复结果非常不满意,打电话12345进行反馈,结果告知不再受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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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湘问投诉直通车专栏上的投诉件已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6月7日,我局收到县网信办转交投诉件后,经调解,双方无法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因被投诉举报人岳阳县长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再接受调解,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终止调解”,依据本条款本局决定终止调解。
对于投诉人的举报,本局经过核查,认定被投诉举报人岳阳县长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宣传用语不规范,确有引起误解的可能。我局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经过责改,被投诉举报人及时删除了不当用语。至于消费者反映在维权过程中遭到辱骂,经查实,系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所为,与被投诉举报人无关。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不予立案”,依据本条款本局决定不予立案。
消费者如不服本局上述决定,可在收到本回复之日起60日内向岳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汨罗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