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东屯村村民委员会、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芙蓉区资源规划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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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6-05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东岸街道东屯村村民委员会、芙蓉区东岸街道办事处、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芙蓉区资源规划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各位领导:
你好!关于芙蓉区南益名士豪庭二期19栋建电动车车棚问题,我上次已反应给各位领导,你们的答复是需要征集我们19栋所有业主同意后,另行选址施工!而未取得我们19栋业主同意,相关部门就已盖章同意、而且公章模模糊糊、望上级领导调查一下有关部门的乱作为,也请你们相关政府部门也听取一下我们业主的民心,尊重民意!物业公示出来的弄虚作假!准备施工!我们19栋所有业主坚决反对把电动车车棚建在我们楼下所带来的安全隐患和影响!
敬礼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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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根据长沙市安委办下发《关于吸取南京雨花台名尚西苑“2.23”火灾事故教训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积极响应,认真落实通知要求。南益名士豪庭小区物业多次反映,目前建设电动自行车充电停车棚因小区环境限制,报请属地街道、社区、资规、住建、消防等多部门联合勘测、多次选址后最终决定在小区19栋前地面停车坪建设。我单位已要求小区物业严格按照《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相关规定结合小区实际选址符合要求的地块进行建设,必要时组织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根据业主投票率达成共识,再作建设。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