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6-05
涉及单位:耒阳市委市政府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耒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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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 中第十一条第五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镇居民住宅区内实施下列行为: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首层门厅、楼梯间等室内公共区域和消防车通道以及可燃物附近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1、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进楼入户”;禁止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规停放充电;禁止“飞线充电”、“私拉乱接”;禁止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但我们耒阳市五里牌街道老湾小区存在非常严重的电动车入户,且在五里牌街道一社区2016年电动车起火造成重大事故且这几年发生多起国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希望得到有关部门严查,希望金杯社区积极引导。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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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发布的《耒阳市安置小区存在较大规模不安全存放电动车》网帖我们已经收悉,现就帖文所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就您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街道应急办与金杯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前往该小区开展消防宣传整治行动,对违规电动车下达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告知书,向车主宣传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害性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劝导其立即进行改正,保障居民楼所有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后续我街道将继续加大宣传劝导力度,加强电动车管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您的监督和参与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好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耒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12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转交相关部门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