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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石峰公安局

时间:2024-06-05

涉及单位:石峰公安局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株洲市唐凤娇联合其父亲设立湖南车城投资有限公司,利用虚假合同诈骗本人10万元,我于2018年年底在株洲市石峰公安局报案,2019 年株洲市石峰公安局以合同诈骗立案,但株洲市石峰公安分局把车城公司及唐凤娇父女与其亲戚朋友的民间借款和诈骗一起定义为非法集资,并以还款意愿为由不对唐氏妇女采取任何强制措施,五年多一直逍遥法外。唐凤娇作为诈骗公司车城投资公司的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更是拿着受害人的血汗钱到处旅游?请问普通人进行诈骗,只要承诺会想办法退还赃款,石峰公安分局是否也会给与五年甚至十年时间给犯罪嫌疑人想办法退赃而不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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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石峰区委网信办 2024-06-11 16:2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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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您反映的“投诉石峰公安局”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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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经侦大队民警李再生(联系方式:15507333463)。


    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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