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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冻结本人银行卡

时间:2024-06-03

涉及单位:个人

地区: 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

我的银行卡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冻结,打击洗钱犯罪是理所当然的,但是收款方并非洗钱人员,以追缴方式罚没收款银行卡后续的合法来源资金,是否合理呢?如果是网赌提现关联过的银行卡,是否可以作行政处罚处理?时间间隔已久,银行卡里的资金已经不是当初的体现资金,为啥还要将正常的合法收入冻结呢?谁洗钱就去追究谁,网赌玩家并非洗钱获利者,而且网赌玩家输钱居多,向此类账户进行涉案资金追究是否合理?如果案件查出结果,是否会退还本人输掉的钱?我承认曾经参加过网赌,难道曾经误入歧途,就要一直被追责吗?应该追查的是网赌的庄家,而非受害者。本人姜乃文,被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冻结银行卡,卡号为6217000830012593350曾联系过当局,被告知,没有解决办法,只能等待。此卡是我的全部家产,卡内资金用于所有家庭开支,生活、看病,为了此事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中国法律文明,办案人员执法要严格遵守法律依据,不能胡乱将善意取得的合法收入充当非法赌资追缴或者没收,把银行卡上合法的资金来源当作赌资处理,实属不合理。望解除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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